2019年四川广元利州区人民法院招聘17人公告

来源: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9-02-12 10:46:30

  利州区人民法院关于2019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面向广元市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法官助理岗位工作人员5名,书记员 10名,文秘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


  (    一)报考法官助理岗位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者优先(含2019年毕业生);


  3.年龄为18-35周岁(在1984年2月1日-2001年2月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书记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有法律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含2019年毕业生);


  3. 年龄为18-35周岁(在1984年2月1日-2001年2月1日期间出生);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考文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有文学或文秘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上学历(含2019年毕业生);


  3. 年龄为20-35周岁(在1984年2月1日-1999年2月1日期间出生);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职位工作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10 日—2019年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


  2、报名地点:广元市万源新区国投大厦11楼


  联系人:四川兴邦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任凌锋


  咨询电话:0839-3360682  15181366855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持学历证书、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居住地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及政审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2019年毕业生学历证明以所在学校证明为准)。


  四、资格审查及考试


  (一)资格审查


  由四川兴邦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


  聘用制法官助理:考试分为岗位能力水平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岗位能力水平测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


  1.岗位能力水平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与法官助理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占总成绩的50%。


  2.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举止仪表等,占总成绩的50%。


  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分为岗位能力水平测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岗位能力水平测试成绩×3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满分100分。


  1.岗位能力水平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与书记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占总成绩的30%。


  2.速录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播放录音资料,参考者同步计算机输入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的汉字输入速度和准确率,占总成绩的30%。


  3.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举止仪表等,占总成绩的40%。


  聘用制文秘人员:考试分为岗位能力水平测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岗位能力水平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


  1. 岗位能力水平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文秘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占总成绩的50%。


  2.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及举止仪表等,占总成绩的50%。


  面试后,四川兴邦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比例折合计算考试总成绩及名次,在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在体检过程中,因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培训上岗。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正式聘用的人员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利州区法院工作。


  七、工资待遇


  实行工资+绩效+五险模式。


  八、其他


  详细公告内容请登录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网(http://www.gyslzqfy.gov.cn/)查看,同时可关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广元日报社官方微信、微博公众号,广元晚报官方微信、微博公众号,广元新闻网(广元网视)。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法院


  四川兴邦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二0一九年一月 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