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雨湖区招聘莲城快警90人公告

来源:雨湖区政府官网 2019-02-11 09:45:20
  雨湖区公开招聘莲城快警公告


  为加快推进雨湖区“莲城快警”建设,根据《湘潭市城区“城市快警”警务站建设工作方案》,经雨湖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雨湖区于2019年2月公开招聘莲城快警,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其相关待遇


  1、此次共招聘莲城快警90名。


  2、工资待遇:基本工资1800元,绩效工资人均700元/月(按绩效考核A、B、C、D四档发放)、加班补助(按规定发放)、工龄工资按两年一档,一档50元/月,累计在分局工作工龄超过10年(不含10年)的,工龄工资一律为300元/月。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购买社会保险。工资待遇由市、区两级财政予以保障。


  3、其他福利待遇:莲城快警第一年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配备制式服装,从第二年开始按照人均800元/年的标准进行选配,并且每两年安排一次体检。


  4、年终奖:每年(需工作满一年)按绩效情况发放一个月基本工资的年终奖。


  5、劳务方式:实行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二、招聘条件


  1、年龄、身高、文化程度等。


  莲城快警(90名):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2001年2月1日至1979年2月1日期间出生);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的中国公民;身高1.65米以上;左右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具有一定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有一定的法律基本知识,会电脑打字等基本操作,须持有汽车或摩托车驾驶执照。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辅警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服从分配。


  3、热爱公安工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重大生理缺陷,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使用中共党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


  6、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违法犯罪曾经受治安拘留以上处罚或刑事处罚,以及被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5)吸食毒品的;


  (6)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8)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3日8:00至2019年2月22日17:30。


  2、报名地点:雨湖公安分局办公楼1楼大厅报名点(湘潭市雨湖区熙春路19号,市内乘11路、21路、105路、118路公交车雨湖公安分局站下车)。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会驾驶机动车辆的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2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4、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四、体能、计算机测试


  1、体能测试


  进行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参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测试(体能测试按年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适当放宽,体能测试成绩不带入下一轮考试)。


  2、计算机基本技能考试


  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试合格后,进行计算机基本技能考试。计算机基本技能考试以上机操作的形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打字、文档编缉、图表制作、WINDOWS操作、网络题、计算机基础知识等,满分100分,参考人员当场签字确认本人成绩。


  五、综合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态仪表、工作态度等,满分100分。面试命题委托省、市专门考试机构或专家命题,参照公务员招录面试程序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六、体检


  组织入围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的录取。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结合招聘实际需要执行。


  体检费用按照相关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审查。


  八、公示与聘用


  确定的拟聘人选,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力资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并报相关部门备案;由雨湖公安分局进行集中培训后统一安排具体工作岗位,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两年,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签。


  九、咨询电话


  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


  龙燕:15367429907


  湘潭金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朱小丽:15907320046


  湘潭市湘盾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宋艳:18773286033


  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