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市金溪县禁毒委招聘20名禁毒社工公告

来源:金溪县人民政府网 2019-01-31 15:00:25
  金溪县禁毒委招聘20名禁毒社工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禁毒基层基础工作,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金溪县禁毒委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招聘禁毒社工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公开招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公开招录领导小组:


  组 长:尤 晖(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县禁毒委副主任)


  副 组 长:周 斌(县公安局副局长、县禁毒办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尧牧明(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科科长)


  成 员:陈凌翔(县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郭 雯(县公安局政工科副科长)


  吴春云(县公安局政工科科员)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禁毒社工,主要在全县各乡镇从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的管理、毒品预防教育宣传等工作。


  三、招聘录用方式


  采取资格审查、考核政审等方式择优录用。


  四、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身体健康,政治可靠,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良好的素质和品德修养,具有较强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具有较强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二)、遵纪守法,能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邪教组织记录;


  (三)、具有金溪县户籍人口,年龄30周岁(1989年2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男性18人、女性2人,口齿清楚,表达流畅。


  (四)、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


  (五)、体貌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明显癫痕、疤痕、色素斑和身体其他大面积的疤痕挛缩。


  (六)、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熟练电脑操作,有一定的语言文字功底,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七)、有禁毒相关工作经验者或中共党员可优先考虑


  五、报考办法


  1.公开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彩色1寸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19年1月28日至2月4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金溪县公安局政工科519室。


  联系人:郭警官13870489352


  联系时间:报名时间内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17:00。


  六、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条件在报名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


  2.考核政审。


  具体考核内容及政审材料由金溪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七、聘用待遇及管理方式


  政审合格人员经培训后签订劳动合同。待遇:基本工资1800元左右,并为其缴纳社保、办理医保。上岗试用期3个月,金溪县禁毒委员会对招聘的禁毒社工实行一年度一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因聘用人数不足、政审放弃、培训不合格、解聘等产生的人员空缺,由公开招聘小组在递补人员中择优录取。


  八、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金溪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金溪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