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外国机构服务处招聘公告

来源:21世纪人才网 2019-01-30 09:10:31
  上海市外国机构服务处公开招聘法务助理岗位情况


  上海市外国机构服务处隶属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是市政府指定的外国驻沪领事机构、新闻机构中国雇员劳动用工管理和外国机构综合性服务部门。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招聘1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要求、人数

  

人数

岗位简介

岗位要求

法务助理

(管理岗位)

1

为各驻沪外国机构提供有关人力资源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务咨询服务,审核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管理员工事务,处理劳动争议,出庭应诉及其相关工作

具有法学或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英语6级以上(含)水平,熟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有法务工作实践经历、英语高口证书者优先考虑。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团队精神和组织能力,富有积极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办法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数比例4:6)。笔试成绩为参加2018年度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集中笔试,并超过市平均成绩,且未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者,面试由本单位自行组织。


  具体如下: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填写《上海市外国机构服务处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请提交word版),将报名信息表、笔试成绩单(本次招聘不再安排专门笔试,考生须通过本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考试,且笔试成绩超过全市平均成绩,笔试成绩单请至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官网打印)、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国内院校非应届生提供,详见“学信网”)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国内院校应届生提供,详见“学信网”)、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发至邮箱amandali@fasd.sh.cn,邮件主题上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等。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作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2月4日。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做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对照公布的招聘公告,根据报名邮件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以应聘人员2018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为依据(超过全市平均成绩175.9分),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确定符合岗位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由上海市外国机构服务处组织。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集中招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放弃。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录用。


  (五)政审


  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表现等。


  (六)公示、聘用


  经面试、体检、政审等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报批和聘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录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四、咨询


  有关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上海市外国机构服务服务处咨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1-62496720。


  附件:上海市外国机构服务处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doc


  上海市外国机构服务处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