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和硕县合同制消防员招聘公告

来源:和硕县人民政府 2019-01-25 15:19:37
  和硕县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简章


  经和硕县委、县人民政府批准,和硕县消防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合同制消防员。


  一、招考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面试、体能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岗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2001年2月1日至1984年2月1日期间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的男性。


  3、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退伍军人、原消防队伍中特殊专业岗位人员、驾驶员岗位人员优先。


  5、民族不限;专业不限;户籍不限。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斗争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参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的;


  4、目前在岗公安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其他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月24日-1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9:00。


  面试时间:


  2019年1月31日上午10:00至14:00。


  (三)体能测试时间


  2019年1月31日下午16:00至19:00。


  (三)政审、体检时间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公示时间


  体检政审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如遇特殊原因,上述时间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四、招聘岗位


  具体职位详见《2019年和硕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岗位表》(附件一)。


  五、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公示、聘用、培训。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地点


  现场报名,每个考生只允许选报一个职位。


  报名地点:和硕县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联系人:宋瑞


  咨询电话:0996-5626803 18083996119


  (2)报名需提供材料


  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2019年和硕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附件二)、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部队退役士兵须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复印件。报考合同制驾驶员岗位须提供驾驶证原件、复印件。有原消防队工作经历的人员,开具消防大队的工作证明。


  (3)资格审查: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报名,发现弄虚作假者,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面试


  1.面试地点:和硕县消防大队


  2.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人员需提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场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


  (3)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5)退伍军人及原消防队伍人员加5分。


  (三)体能测试


  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体能测评入闱人员,按照1︰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能测评标准按照《和硕县招聘合同制消防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3)执行。


  (四)政审


  按照体能测试1:1比例确定政审人员,考生须填写《和硕县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政审表》并提交至报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五)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2、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考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以合同形式聘用、并由财政部门拨付工资。经批准聘用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防[2016]336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武警消防部队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行[2012]518号)要求,工资待遇参照州消防支队事业编制消防文员薪资待遇执行,新招聘合同制消防员高危补助每月500元。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培训


  新聘用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六、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其它


  1.体检费用按照当地体检医院规定费用执行。


  2.本《简章》由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和硕县纪检委纪检监察室 0996-5624838


  附件1:和硕县招聘合同制消防员职位表.xlsx


  附件2: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表.xls


  附件3: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doc


  附件4:2019年和硕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政审表.xls


  和硕县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