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峡山区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招录9人公告

来源:潍坊市峡山区政务信息 2019-01-20 11:26:52
  峡山区动物防疫安全协管员招录公告
 
  根据峡山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现状和岗位需求计划,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协管员”(以下简称“防疫安全协管员”)9名,安排到街道兽医站从事基层动物防疫、畜产品安全监管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录范围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动物防疫、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
 
  (三)有责任心、正义感,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分配;
 
  (四)需24小时驻场监管,工作强度大,较适合男性;
 
  (五)报名人员资格要求:
 
  1、面向曾任职峡山区村级防疫员并连续工作1年及以上时间的人员公开招聘条件: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男性47周岁及以下(1972年1月以后出生)、女性42周岁及以下(1977年1月以后出生)。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男性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以后出生)、女性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以后出生),限潍坊户籍(或生源地为潍坊);(2)具有畜牧兽医及相关专业的,需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男性45周岁及以下(1974年1月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以后出生),限潍坊户籍(或生源地为潍坊)。
 
  (六)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
 
  2.受到党政纪律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患有影响畜产品安全疾病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月21日-2019年2月1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周六周日休息)。
 
  报名地点:峡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厅组织部2号窗口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者在报名有效时间段内,到峡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厅组织部2号窗口
 
  报名时须提供:①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报考人员,本人须现场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近期一寸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背面书写姓名);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可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②曾任职峡山区村级防疫员并连续工作1年及以上时间的人员,除提交上述材料外,《报名登记表》(附件2)还须由所在街道畜牧兽医管理站及其区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现场报名时收取报名费40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具有畜牧兽医工作经验人员。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比例的招聘岗位,按相应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进入考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专业知识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知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等。
 
  每人考试时间共10分钟,思考、答题各5分钟。考试时间将在峡山政务网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体检项目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录取资格。对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依照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招聘单位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公示聘用及工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峡山区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并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或工作不再需要,不再续签合同。
 
  劳动合同每两年一签。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不再续聘。试用期工资为每月1500元。试用期满合格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待遇不低于潍坊市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为1910元/人/月),岗位绩效工资每人每月500元/人/月(根据用工单位岗位职责考核情况发放),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聘用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峡山区政务网发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潍坊德丰瑞森劳动保障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7737901  7739265。
 
  附件1.防疫员报名表(曾任职).docx
 
  附件2.防疫员报名表(面向社会).docx
 
  潍坊德丰瑞森劳动保障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