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英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补充招聘6人公告

来源: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1-15 10:19:57
  英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公益性岗位补招公告


  为加强交警大队的警力,协助处理交通事故、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辖区交通管理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上批面试人员中自身身体条件原因,录取人数未达到需求,经我队研究决定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拟再次面向全县公开招聘交警协管人员6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6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学历要求:高中或中专以上;


  2、年龄及身高:30岁下(1988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身高170cm以上;


  3、政治素质强,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形象良好,无纹身,能够满足所在岗位职责需求的身体条件;


  5、限英山县本地户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


  6、退役军人及警校毕业生优先可适当放宽招录条件;


  7、聘用前如有工作单位的需解除原劳动合同;


  8、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参加过非法上访、群体性事件的;


  (3)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被立案审查或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的;


  (4)具有吸毒、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5)曾被辞退、解聘、开除公职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助警察工作的情形;


  (7)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的不予录用。


  三、工作职责


  被聘用人员协助交警人员从事辅助警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依实际岗位而定。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根据报名情况,采取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逐步进行。在任何一个环节不满足招聘条件者,不予聘用。


  1、报名


  ①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等本人证件(本人退伍证、驾驶证)前往现场报名;


  ②现场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并现场接受初步审核,经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下步面试;


  ③报名时间:2019年1月14日8时至2019年1月23日17时止;


  ④报名地址:英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服务大厅(温泉镇金石路54号)


  ⑤报名电话:0713-7112091


  2、面试


  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规则,本次面试采取单独面试方式进行,考官若干名,经工作人员引导,每次只能有一名考生在考场之内,考官提问后自行作答。考试完毕,方可离开考场。


  ②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资料进入考场,面试结束,不得返回候考室,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体检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参加体检考生自行支付体检 费用。在体检任一环节不满足招聘条件者,即为不合格,取消聘用。体检地点与体检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4、政审


  经初审、面试、体检合格者,或经面议合格者,方可进入政审环节。本次政审采取招聘单位与用人单位联合开展的方式进行,对进入政审环节考生的各个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审核。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工资及保险待遇


  被聘用人员月工资待遇定为每月不低于1600元,并按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所缴纳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由被聘用人员承担。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一个月),三年期满根据表现确定是否续签;


  六、相关要求


  1、在招聘过程中,报名考生及进入相应环节考生必须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自身通讯不畅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考生必须按时参加各项考试、考核,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3、在招聘过程中,考生不得有任何违规、作弊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英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