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芜湖南陵县农村社会工作者联选联聘25人公告

来源:南陵先锋网 2019-01-15 09:49:12
  南陵县2019年农村社会工作者联选联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村级党组织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2019年农村社会工作者联选联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联选联聘数量及去向
 
  本次联选联聘共25名,去向为籍山镇(3人)、弋江镇(4人)、许镇镇(4人)、何湾镇(3人)、工山镇(6人)、家发镇(3人)、烟墩镇(2人)等7个镇所辖村。
 
  二、联选联聘条件
 
  本次联选联聘面向退役军人招录5名,面向社会人员招录20名,坚持德才兼备标准,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基本条件
 
  1.本人或配偶具有本县户籍,并在本县常住;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村干部“三有三带”标准,服从组织分配;
 
  4.热爱农村工作,办事公道,敢于担当,作风务实,甘于奉献;
 
  5.退役军人报考须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年龄不得超过37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社会人员报考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联选联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各镇分别受理。
 
  报名时间:2019年1月15日-1月18日(每天报名时间为:8:30-16: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各镇组织室。
 
  联系电话: 籍山镇:0553-6829420
 
  弋江镇:0553-6165478  许镇镇:0553-6271180
 
  何湾镇:0553-6486173  工山镇:0553-6043519
 
  家发镇:0553-2392315  烟墩镇:0553-6311019
 
  报考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照片3张。
 
  根据各镇联选联聘数量,报名人数达到3:1开考,如报名人数未达到3:1,则相应减少该镇招录数量。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1月24日-1月25日。
 
  领取地点:各镇组织室。
 
  (二)考试
 
  1.笔试(1月26日)。笔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南陵县情以及电脑操作基本知识等。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以笔试成绩由高分向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3.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并在南陵先锋网、南陵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三)体检
 
  根据联选联聘人数,按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最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选),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体检标准执行。
 
  (四)考察
 
  由各镇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选在南陵先锋网、南陵先锋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者或公示期间被举报不符合联选联聘条件并经查实,一律不予聘用。空缺名额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顺序递补。
 
  四、聘用与管理
 
  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各镇党委的统一分配和安排,分配结果报县农村社会工作者联选联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拟聘用人员与镇党委签订聘用协议,作为村级后备干部培养,日常管理和考核均由各镇党委负责。聘用期满1年,由各镇党委根据人员工作能力、履职情况和现实表现等,确定是否续聘。
 
  五、报酬待遇
 
  聘用人员报酬待遇参照村级后备干部待遇执行,分为基本报酬、职称补贴和绩效报酬三部分。基本报酬按村“两委”正职基本报酬的70%确定(2187元/月);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水平证书的,按照初、中、高级分别享受80、160、240元/月的职称补贴;绩效报酬不超过本人基本报酬的40%(875元/月)。
 
  聘用人员统一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以上报酬待遇均由各镇财政承担。
 
  六、工作纪律
 
  本次联选联聘工作在县农村社会工作者联选联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民政局及各镇党委负责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严禁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出现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同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0553-6823253
 
  籍山镇:0553-6829420   13965161974(俞卫锋)
 
  弋江镇:0553-6165478   13866365328(章邦瑞)
 
  许镇镇:0553-6271180   15955374542(冯  伟)
 
  何湾镇:0553-6486173   13805532821(董汉阳)
 
  工山镇:0553-6043519   13855322642(朱寅生)
 
  家发镇:0553-2392315   18055389209(姚安安)
 
  烟墩镇:0553-6311019    17756562706(徐  雷)
 
  监督举报电话:0553-6823253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19年南陵县农村社会工作者联选联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南陵县农村社会工作者联选联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