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临淄区机构改革减少事业单位88家

来源:鲁中网 2019-01-10 16:04:14
  原标题:临淄区机构改革减少事业单位88家 保留设置的单位不再称“委、办、局”
 
  1月9日上午,临淄区召开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会议指出,区委十三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区委、区政府《关于临淄区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标志着临淄区机构改革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全区上下要深刻认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严明纪律规矩,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机构改革各项任务。
 
  深化区委机构改革。深化区委机构改革,着眼于健全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优化区委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区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推进职责相近的党政机构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从机构职能上把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环节,提高区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能力,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改革后,区委设置区纪委监委机关;工作机关10个,正科级规格。
 
  深化区政府机构改革。坚持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着力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着力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全面提高行政效能,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改革后,区政府设置工作部门26个,正科级规格。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全面清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按照只转职能不转机构的原则,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全部收归行政机关。今后,除行政执法机构按中央部署推进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统筹推进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理顺同主管部门的关系,逐步推进管办分离,强化公益属性,破除逐利机制;主要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优化职能和人员结构,同机关统筹管理。改革后保留设置的事业单位,名称不再称“委、办、局”。结合党政机构调整,优化事业资源布局结构,加大事业单位整合力度。按照精干高效原则设置区委、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撤并整合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职能弱化、规模较小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保留5人(含5人)以下事业单位。精简事业编制,除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乡镇卫生院外,原则上收回空余编制,统筹使用、动态管理,重点用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局性工作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行业。改革后,事业单位保留96家,减少事业单位8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