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福州市台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政府 2019-01-09 09:33:02
  福州市台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招聘编制外司勤人员公告


  为确保我区公务用车综合管理平台的正常运行,同时提高公务出行的效率,经区政府同意,拟招聘编制外司勤人员2名,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司勤人员2名,其中A1驾驶证司勤人员1名,B1驾驶证司勤人员1名。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服务意识、保密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管理;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身体健康,年龄50周岁以下,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高中及以上学历,能胜任司勤人员工作;


  5.持有所需驾驶执照且驾龄10年以上,无一次性扣12分和重大交通违法记录;


  6.爱惜车辆,具备一定车辆维修和保养知识、技术;


  7.执A1驾驶证者具备大巴驾驶经验的优先选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以往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


  4.有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记录,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


  5.有吸毒、酗酒行为记录的,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1.发布公告


  2019年1月8日至1月16日通过台江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1月9日至1月18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3:00—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区委大厦0706室


  (3)报名材料:户口簿原件及户主和本人姓名页面复印件二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原件审核后退还);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该证明可延迟至录用时提交);本人1寸彩照两张、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考察方式


  综合面试及政审等


  4.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酬情况


  1.人员薪资:按照台江区司勤人员劳务派遣用工统一标准。


  2.所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六、管理模式


  司勤人员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由台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台江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三年一签,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591-88300280,联系人:方先生


  附件:司勤人员招聘附件报名表.xls


  台江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