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南昌西湖区应急救援大队招聘20人公告

来源:西湖区人民政府 2019-01-04 16:02:55
  南昌市西湖区应急救援大队招聘启事


  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度南昌市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的通知》(洪救援〔2018〕8号)文件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经西湖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综合应急救援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人数和岗位


  招聘单位:西湖区应急救援大队


  招聘岗位:政府综合应急救援专职消防队员


  招聘人数:20人


  岗位职位说明:


  岗位人数基本报考条件


  战斗员18人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


  驾驶员2人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A2及以上驾照,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


  备注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体校毕业生,有车船驾驶或机械维修等技术专长和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并予以优先考虑。(消防部队执勤中队服役5年以上及退役人员,体能测试合格后,无需参加其他环节,可直接进入体检环节。)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消防事业,热爱应急救援工作;


  (二)忠于职守,事业心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四)男性要求1.62米以上(含),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它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染发等不适合在政府公共部门出现的发型、形象等,双眼裸视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具体条件达到《公民应征入伍体格标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及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管理处罚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分的;


  (3)受到过党纪、政纪、校纪处理的;


  (4)有不良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


  (5)其它原因不适宜在消防专职队员工作岗位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政府综合应急救援专职消防队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西湖区应急救援大队永叔路消防中队(西湖区永叔路64号),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15日,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


  2、资格审查:本次招聘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明、驾照、一寸照片1张、退伍证(其中有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应聘资格。


  (二)体能测试


  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3000米跑,100米跑,2分钟俯卧撑,3分钟仰卧起坐。


  体能测试必须达到消防员基础体能测试合格标准。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才有资格进入面试。


  政府专职消防员基础体能合格标准


  项目与性别男子


  俯卧撑(30次/2分钟)


  仰卧起坐(30次/3分钟)


  100米跑16秒50以内


  3000米跑18分钟以内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民应征入伍体格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参加政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无违法违纪的相关材料,对有疑问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实地调查。


  (六)选聘


  根据考核、体检、政审结果,合格者经招聘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与西湖区应急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区人社局备案。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3个月。


  四、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选聘人员包食宿,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正式录用后,工资待遇标准每月4200元,并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标准,工资逐级递增,同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含个人承担部分)。


  五、其它事项


  (一)本实施方案所称的政府综合应急救援专职消防队员是指聘用到南昌市西湖区应急救援大队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战斗员及驾驶员,主要从事灭火、应急救援,社会救助等工作。


  (二)招聘工作由区监察局、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湖区应急救援大队组织实施。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牵头成立招聘领导小组,本次招聘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咨询电话:覃队长15170208553


  附件:招聘单位、人数和岗位.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