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绵阳涪城区从“三支一扶”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绵阳人事考试网 2019-01-02 10:04:23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8年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公告


  根据四川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精神,我区拟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招聘1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和招聘对象


  招聘岗位:绵阳市涪城区龙门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招聘1名)


  招聘对象:绵阳市涪城区2018年服务期已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地点


  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地址:涪城区泗水巷48号院内316室,联系电话:0816—2263419)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涪城区2018年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贴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2.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复印件;


  3.服务合同(协议)、年度和服务期满考核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现场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价费〔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审题5分钟,答题10分钟。


  (三)面试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绵阳市涪城政务网http://www.myfc.gov.cn/公告。考生的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


  五、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以及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复检一次。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和本人申请。


  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约350元/人)。


  六、考核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间,对反映拟聘人员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报到时间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九、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本公告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联系电话:0816—2263419)


  附件下载:涪城区2018年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