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市江阳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 2018-12-29 15:03:56

  泸州市江阳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江阳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是江阳区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从事全区财政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工作。因工作需要,按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程造价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具有造价员带审及以上执业资格,40周岁以下(取得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施工企业、中介机构、政府部门从事工程造价工作不低于5年;


  3、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招投标、工程造价等方面法律、法规,能熟练使用常用的房屋建筑、市政、水利、公路桥梁等工程计量、计价软件操作,能独立完成工程预算评审工作,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以下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开除学籍及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二)职责:


  1、对房屋建筑、市政、水利、公路桥梁等项目进行评审;


  2、解决评审工作中的各种难题;


  3、从专业技术方面提出评审管理建议。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8日-2019年1月4日止(正常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江阳西路5号楼,市政府公交车站背后5楼)


  报名联系人:贺女士      联系电话:0830-3106922


  邮箱:969573720@qq.com


  报名时需提交应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学历证(现场报名提供原件、收复印件,网络报名提供扫描件,测试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评审(造价)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二)评审测试


  完成评审中心指定项目评审,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相关专家进行质量考核评估。


  (三)综合考察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较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并出具由所居住地派出所提供的无犯罪纪律证明和未参加邪教组织证明,提供信息应客观真实,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体检


  按综合排名情况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办法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五)聘用


  应聘人员经测试、考察、体检合格,择优录用,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不受影响),试用期满根据工作表现和业绩考核,符合要求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用合同1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表现续签合同。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聘用期间享受中心聘用合同规定待遇,具体标准面议。


  五、其他


  1.报名者必须保证所填写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者本人的,后果自负。


  附件下载:泸州市江阳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泸州市江阳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