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屯昌县各居居民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屯昌县人民政府 2018-12-29 13:30:10
  2018年屯昌县各居居民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为充实我县农场各居居民服务中心人员队伍,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效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居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遵纪守法,吃苦耐劳,作风正派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居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名额和条件详见《屯昌县2018年公开招聘各居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需招聘人员所在镇本镇户籍或长期居住在本镇;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3、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4、遵守宪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普通院校在读学生、失信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11月3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四、招聘方法及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屯昌县党政网、各镇公告栏等方式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1月4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7日至1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需招聘人员的各居居民服务中心。


  3、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直接登录屯昌县党政网下载报名表或到报名地点领取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者须提供如下材料:(1)户口本、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证书(以上证件均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1张复印件,核原件留复印件)。(2)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报名者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统一由县人社局向公安机关发函出具。报名期间,以上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律不接受报名。报名者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须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各镇按招聘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情况提交县人社局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在屯昌县党政网公布。


  5、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详见屯昌县党政网通知。考生应及时登录屯昌县党政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


  (三)考试形式和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为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社会职能服务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屯昌县党政网站进行公布。


  笔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察


  从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同一岗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则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人选。由各镇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屯昌县党政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审核报县政府审批后,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相关部门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须实名举报。


  (六)聘用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签订用工合同,聘用人员与居民服务中心所在镇人民政府签订用工合同,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终止用工合同。聘用人员工资按照我县各居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确定。


  五、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的纪律和要求执行。


  (二)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如涉及与本人有回避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三)对招聘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考试及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招聘岗位专业分类参照《2018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


  (二)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72年12月1日至2000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联系电话:0898-67830871(县人社局)


  0898-67968191(中坤居居民服务中心)


  0898-67861677(晨星居居民服务中心)


  附件:1.屯昌县2018年公开招聘各居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屯昌县2018年公开招聘各居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2018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屯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