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商贸学校招聘26人公告

来源:福建商贸学校 2018-12-26 16:00:36

  2019年福建商贸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商贸学校是一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和“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学校,隶属于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系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开办20个专业(含五年专),拥有在校生近3400人。因学校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其中20名专任教师、6名学生辅导员)。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2年 12月26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8年 12 月31日。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需求专业及基本条件:

 


  备注:新入职教师要求坐班最低年限满3年,学生宿舍管理人员要求入住学生公寓最低年限满3年。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rst.fujian.gov.cn/)、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http://www.fjcoop.org.cn)和福建商贸学校网站(http://www. cnfjsm.com)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16日。


  (二)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可登录福建商贸学校网站填写《福建商贸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交审核通过后,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须提交材料包括:


  1.《福建商贸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


  2.身份证复印件、近期3张2寸免冠白底彩照;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本人书面承诺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三)报名缴费:现场确认时,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缴交考试考务费80元。


  (四)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任教师岗位(序号1-15)的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试讲分数占面试总分的6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总分的40%;学生辅导员岗位(序号16)的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6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等通知,请及时关注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和福建商贸学校网站。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六、考核与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参加体检人员需根据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商贸学校和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察审计室、人事教育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898320(省供销社监察审计室);0591-87808379(省供销社人事教育处)


  十、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33号福建商贸学校政德楼四层403、404办公室(邮编:350007)。


  2.联 系 人:黄登龙    杨 英


  3.联系电话:0591-83443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