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长春工程学院招聘17人公告

来源:长春工程学院 2018-12-18 14:09:41

  长春工程学院2018年合同制聘用人员招聘公告(2)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合同制聘用17名教学管理工作及教辅人员,岗位及聘用要求如下:


  一、岗位性质


  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岗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思想积极进步,综合素质良好。


  3.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工作扎实肯干,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学历学位应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具体岗位要求


  (一)勘查与测绘工程学院:教学干事岗位


  1.招聘人数:1人。


  2.学历与专业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地质工程专业。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干事岗位


  1.招聘人数:1人。


  2.学历与专业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文学专业。


  (三)建筑与设计学院:实验员岗位


  1.招聘人数:1人


  2.学历与专业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艺术计专业。


  (四)土木工程学院:实验员岗位


  1.招聘人数:1人


  2.学历与专业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


  (五)财务处:会计岗位


  1.招聘人数:2人。


  2.学历与专业要求: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六)工程训练中心:实训指导教师岗位


  1.招聘人数:1人;男性。


  2.学历与专业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电气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机械工程专业。


  (七)工程训练中心:实验员岗位


  1.招聘人数:2人;男性。


  2.学历与专业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数控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专业。


  (八)人事处:劳资管理专员岗位


  1.招聘人数:1人。


  2.学历与专业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专业。


  (九)招生就业处:招生干事岗位


  1.招聘人数:1人。


  2.学历与专业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艺术学专业。


  (十)设计研究院:建筑设计员岗位


  1.招聘人数:1人。


  2.学历与专业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建筑学专业。


  (十一)后勤保障处:电气技术员岗位


  1.招聘人数:1人;男性


  2.学历与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机电设备专业。


  (十二)后勤保障处:暧通技术员岗位


  1.招聘人数:1人;男性。


  2.学历与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供热通风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


  (十三)团委大学生活动中心:舞台灯光音响操作员岗位


  1.招聘人数:1人;男性。


  2.学历与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机械电子工程专业。


  (十四)校医院:护士岗位


  1.招聘人数:1人;女性


  2.学历与专业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护理专业。


  (十五)党委保卫处:干警岗位


  1.招聘人数:1人。


  2.学历与专业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治安管理、法律专业。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2.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3.面试。


  4.公示。


  5.公示无异议者,进行政审和体检(若有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6.个人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专科2800元/月、本科3000元/月、硕士3600元/月;试用期满工资:专科3200元/月、本科3500元/月、硕士4000元/月。工资按全年十二个月发放,学校按相关政策缴纳“五险一金”


  六、未来发展


  合同制聘用人员,在不影响工作前提下,允许在职攻读学位。


  七、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0日、12月21日(上午9:00,下午2:00-4:00)。


  3.报名要求:应聘者须填写《长春工程学院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专科(高职)、本科和硕士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一份。


  4.报名地址: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长春工程学院第七教学楼九楼937室。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711130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九、其他


  招聘岗位均为专设固定岗位,即合同期内工资待遇不变、不能调岗、不能参评校内职称评审、不能晋升职务。


  附件下载:长春工程学院2018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