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安阳文峰区纪委监委选调派驻机构人员16人公告

来源:文峰区人民政府 2018-12-17 11:09:40
  文峰区纪委监委2018年公开选调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解决文峰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人员不足问题,经区监改办研究,并报区委主要领导同意,决定从文峰区(高新区)各镇办、区直各单位(含区检察院、区法院)公开选调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6名(其中:文峰区14名、高新区2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纪检监察事业;
 
  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自律意识强,社会形象好;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第一学历为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6.在编在岗的行政、事业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正式工作人员;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
 
  (二)职位条件
 
  具体职位条件见附表一。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党政纪处分期内(已过党政纪处分期的,视其所犯错误性质和现实表现综合研判)或司法机关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未经所在单位和部门同意的;
 
  5.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参加全日制硕士、博士学历教育尚未毕业的;
 
  8.学校(幼儿园)、医院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9.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存在弄虚作假问题,个人重要事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10.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
 
  二、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按照发布信息、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择优选用。
 
  (一)发布信息
 
  2018年12月17日,在文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fqzf.gov.cn)发布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1日至23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高新区管委会四楼第三会议室
 
  3.报名办法及要求: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所学专业应与所报职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纸复印);
 
  (2)在文峰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wfqzf.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提交《2018年文峰区公开选调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要求正反面打印;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单色背景一寸照片6张。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与选调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5.报名结束后,拟选调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拟选调人数或取消选调职位。报名情况于2018年12月25日在文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6.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2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准考证为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考察程序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领取时,请仔细核对有关信息是否与个人原始报名表信息一致,如有错误,请当场告知工作人员予以纠正,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区监改办统一组织实施,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在文峰区人民政府网及时公布。
 
  1.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试卷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18年12月30日9:0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于2019年1月3日登录文峰区人民政府网查看笔试成绩。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拟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调同一职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70分。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职位形不成竞争的,该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合格分数;否则,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到面试。
 
  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比例内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员。
 
  具体标准和程序参照组织人事部门招录公务员的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在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区监改办按要求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文峰区纪委监委会同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严格按照干部档案管理和干部管理的政策规定认真审查考察对象干部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进入干部队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因体检对象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及考察对象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选调职位缺额的,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员。
 
  (六)公示、试用与办理手续
 
  1.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对拟选调对象在文峰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进入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
 
  2.手续办理: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按现职位兑现待遇,不合格者返回原单位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本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结果、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公示名单在文峰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三)报考人员应及时查看文峰区人民政府网公告,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凡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的,自行承担后果。
 
  四、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开选调工作在文峰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领导下进行,下设监改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局、人社局等相关单位做好协调配合。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监改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896865601
 
  监督电话:0372-5100915
 
  1.2018年文峰区公开选调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明细表.doc
 
  2.2018年文峰区公开选调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报名表
 
  文峰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