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宜春高安市直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64人公告

来源:高安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2018-12-17 10:21:14
  【重磅】我市市直学校招聘64名事业编制教师!


  根据教学需要,经高安市人民政府同意,高安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高校和社会招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1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录用的原则。


  2招聘对象、要求与待遇


  1.对象:


  ①国内高校全日制毕业硕士研究生(须在本科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且年龄在35周岁以内即1984年7月以后出生)未就业的毕业生;


  ②国内全日制“211”、“985”师范大学2018-2019届未就业本科毕业生(含公费师范毕业生);


  ③江西师范大学及与其同档次的一本省级师范大学2019届师范类本科优秀毕业生(以推荐表为准)和省属免费2019届师范毕业生。


  2.要求:


  ①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层次所学专业均可);


  ②具备相应层次、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高中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初中岗位);报考心理学教师岗位需同时具备心理咨询师资格证(本科学历为三级、研究生学历为二级);


  ③成绩优秀,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待遇:


  ①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②用人单位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解决三年免费住房。


  ③服务期不少于五年。


  ④被高安中学聘用者本科、硕士均在一本高校就读、拥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签订6年以上合同或协议),从签订协议开始给予引进人才发放三年的补助(1000元/月),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安排过渡性保障住房;户籍办理、子女入学、配偶就业。


  3招聘形式


  高安市直属学校选聘教师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到华中师范大学和江西师范大学组织专场招聘会。与学生直接见面,双向选择,经过面试后,择优聘用(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学校),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4招聘岗位


  高安教师岗位表


  (一)学科计划。


  (二)招聘批次


  本次招聘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次批次在华中师范大学进行,华中师范大学未完成的招聘计划再次在江西师范大学进行(招聘时间和学科计划以江西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和中国高安网为准)。


  5工作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将《江西省高安市直属学校面向2019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在相应高校就业信息网和中国高安网同时发布。


  2.考生现场报名


  ①报名方式:考生持填写好的《江西省高安市直属学校2019年招聘教师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个人简历、荣誉证书、如期毕业证明、教师资格证、历届生提供毕业证和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


  ②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6日9:00-16:30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111招聘大厅。


  ③注意事项: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


  3.确定面试人员


  招聘小组对考生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与考生进行现场交流,根据交流和填报志愿情况(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需笔试则见笔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阶段人员(报名不足1:3比例但考生专业素质特别优秀,通过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审核后可以进入面试)。


  4.组织面试


  确定面试名单后,招聘小组电话短信通知考生。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2018年12月27日 9 :00 到达华中师范大学集中参加面试。面试形式为答辩,答辩时间10分钟。另报考心理学岗位的人员除答辩外,还需加试案例分析;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舞蹈岗位的人员除答辩外,还需加试现场专长展示。


  5.确定拟签约对象和签约


  根据面试结果,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学校确定拟签约人员(若成绩相同,则以“985”、“211”学校毕业生优先确定;若院校相同,则奖学金高优先确定),经高安市直属学校选聘教师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场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因考生放弃签约产生的空缺,在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中递补一次。公布面试成绩时一并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和拟补录名单1人或不补录(由招聘考核小组综合考核后确定补录1人或确定不补录)。


  6.考核与体检


  毕业生正式到岗之前,高安市直属学校选聘教师领导小组组织对学生的考核(含心理测试)、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协议。


  7.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国高安网上进行公示。


  8.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高安市政府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聘用等手续。


  6其他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


  ②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者;


  ③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④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


  ⑤放弃聘用资格者;


  ⑥法律、法规及其它规定不准聘用者。


  2、未尽事宜由高安市直属学校选聘教师领导小组共同商量决定。


  7咨询电话


  高安市教育局: 0795-5294519


  高安市人社局: 0795-528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