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陵水县卫计委招聘62人公告

来源:陵水县人民政府网 2018-12-12 15:36:48
  陵水县关于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才的公告


  为解决卫生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让医疗卫生改革成果惠及群众。结合实际,现决定面对社会补充招聘62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公开招聘具有符合拟报名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陵水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医疗卫生专业人员62名。专业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7.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不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0.陵水县卫计系统各单位报考者需在原单位服务满5年及以上,并经原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11.年龄依据岗位需求设置。(详见附件)


  (四)为促进人才积极发展,本次招聘同等条件下设以下优先条件:


  1.硕士毕业生优先。


  2.取得执业资格者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职称者优先。


  3.陵水县、海南省户籍(生源)优先。


  二、报名事项


  (一)招聘方式


  县内招聘:县卫计委4楼407(截止到12月15日)。高等医学院校招聘:海南医学院(12月13日)。


  (二)报名方式


  高等医学院校招聘:当场报名,报名后即面试。


  县内招聘:当场报名,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联系人:胡先生 15091946696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如下:报名—面试—聘用。


  (一)报名


  1.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报名。


  2.无身份证者或不按规定出具身份证明者谢绝报名。


  (二)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水平、责任心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院校现场招聘面试时间和地点如下:


  海南医学院,12月13日上午8:30-12:00;地点:海南医学院宋子文体育馆。


  (三)聘用


  根据面试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县人社局、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对拟聘人员的资格证书、户籍、学历、档案、年龄、专业等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开展复审和考察,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拟聘资格。考察通过后,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对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公示7日,无异议后上报人社局审核。经县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并按照《陵水黎族自治县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备案制实施方案(试行)》,纳入编制备案制人员管理,享受相应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全科医生待遇按照《陵水黎族自治县引进全科医生实施方案》执行。具有执业资格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无执业资格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按照规定进行转正考核。正式聘用后,2年内未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证书的,一律予以解聘。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后需在用人单位至少服务5年方可调动。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资格条件报名,确保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二)报名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遗失身份证或身份证正在办理当中尚未领取者,可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或凭领取身份证的回执(需贴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盖公章)参加报名和面试。


  (四)招考专业条件原则上统一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


  (五)有关陵水黎族自治县的详细信息请登陆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gshui.gov.cn/)查阅。


  附件:各单位招聘岗位表


  陵水黎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