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金华永康市教育局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62人公告

来源:永康市教育局 2018-12-11 08:33:27
  为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永康市人力社保局、永康市编委办、永康市教育局决定联合组织面向2019届高校毕业生人才引进工作,现将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9日(周三)上午9:00-11:30


  二、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1.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985工程”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且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3.“211工程”院校师范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且获得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4.“211工程”院校非师范类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且获得学士学位,曾获得奖学金或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的应届毕业生;


  5.其他师范类院校(原则上为一本院校师范类相关专业毕业生或第一批师范类录取生源)的全日制本科且获得学士学位,曾多次获得奖学金(学期3次以上,或学年2次以上)或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同级别以上荣誉的应届毕业生。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需要具有技能特长或紧缺专业的人才以及农村中小学可放宽至普通本科生源,适当放宽荣誉要求:引进一本院校师范类相关专业毕业生或第一批师范类录取生源应届毕业生,荣誉要求为奖学金1次以上;引进二本院校师范类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荣誉要求为奖学金学期2次以上或学年1次以上,其他情况不变。


  6.进一步明确美术、音乐等艺术类人才引进范围。除全日制“985、211”高校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外,其他引进对象原则上为一本师范类院校、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的13所高校的第一批录取生源,其他条件不变。


  毕业5年内的“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的毕业生,可参照上述应届毕业生的条件引进。


  四、报名时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与复印件(符合报名条件的往届生则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在校期间获得的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证书、奖学金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引进程序


  1.报名:现场公开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领取《面试须知》参加面试。


  2.面试:面试由市教育局和市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除音体美、学前教育外,其他学科当天统一组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入围面谈人选。


  3.面谈:有引进计划的学校与入围面谈者进行面谈,双向选择,双方达成引进意愿的,学校将拟引进人员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和荣誉证书原件提交给市教育局。


  4.体检:体检由市教育局与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考察:考察由市教育局与市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6.聘用: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正式编制教师聘用手续。所有聘用人员需约定不少于6年的服务期,在服务期内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调离或参加其他事业单位的招聘考试。在聘用后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所有聘用人员凡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引进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引进计划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委办、市教育局进行解释。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编委办 永康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