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石柱县招聘路政大队治超站协勤人员9人简章

来源: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2-07 15:08:00
  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路政大队治超站协勤人员简章
 
  根据县委办《石柱县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石柱委办发〔2018〕83号)精神,县交委路政大队治超站有9人辞职或被辞退,按“出一进一”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治超协勤人员9名。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治超协勤人员9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条件要求等详见《石柱县2018年交委路政大队治超站招聘临聘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以下简称“附件”)。
 
  三、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截止到2018年12月1日);
 
  四、报名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2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8:00时)。
 
  (二)报名地点: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万安街道都督大道23号)。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人及电话:县人社局徐老师73339515。
 
  (四)报名要求:报考者须认真阅读简章及各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后再交40元考务费。报考者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四)领取《准考证》
 
  报名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8年12月14日上午9:00至12:00时在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报名时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其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 2018年12月15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暂定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六楼,具体地点以最后通知为准。
 
  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cqszx.gov.cn/html/10/Index.shtml)同步公示。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二)面试
 
  1.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职业素养、语言表达、适岗能力、沟通能力、岗位匹配能力等综合情况。
 
  2.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暂定为2018年12月16日上午8:30。地点暂定人社局6楼,具体时间和地点以最后通知为准。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3.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30分以下和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进入体检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退伍军人、有驾驶证的优先。
 
  体检在县级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目前《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在面试成绩达标的考生中,根据总成绩进行递补。
 
  考核对拟试用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职称、考试总成绩和拟聘岗位及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八、签订协议及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与聘用的临时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附件:石柱县2018年交委路政大队治超站招聘临聘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