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澄迈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招聘公告

来源:澄迈县人民政府网 2018-12-07 10:51:50
  2018年澄迈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招聘公告


  根据《澄迈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澄脱贫指[2018]131号)、《关于印发<澄迈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的通知》(澄人社通〔2018〕42号)精神和澄迈县人社局批复《澄迈县公益性岗位认定书》的要求,为进一步充实我会工作力量,确保我会工作高效运转,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面向社会,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共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采取聘用制,由澄迈县文学艺术界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三、招聘条件


  (一)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二)学历高中专及以上学历(艺术专业优先考虑);


  (三)登记失业连续一年以上人员;


  (四)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六)要求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具有办公室工作者经验优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踏实肯干,服从安排。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形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0日至12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澄迈县文联(澄迈县金江镇文明路75号二楼(老边防办公楼))。


  (三)报名材料:符合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条件的人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到澄迈县文联办公室报名,并填写《澄迈县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如下材料:(1)个人申请书;(2)标注有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意见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及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证明材料原件(核对后退还)和复印件;(3)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4)其他类型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冯所文 电话:0898-67610855、手机号:18907513588。


  六、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对申请报名人员提交材料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条件进行初审。


  (二)依据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综合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择优拟定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工作结束后召开我会办公会议讨论,同时将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申报材料、招聘材料及名单(花名册)报县就业局审核。


  (三)复审公示:澄迈县就业局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审核通过后,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澄迈县县人社局审批。


  (四)讨论审批:澄迈县人社局依据县就业局报送拟定聘用人员审核结果进行讨论审批,讨论过后将向我会出具用工通知书。


  (五)安排上岗:根据澄迈县人社局出具的用工通知书,我会安排聘用人员上岗就业,并为其办理好相关用工手续。


  七、有关说明


  (一)申请条件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的,由我会负责组织考察工作。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申请招聘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未按要求提供考察依据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二)上岗人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书》,其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期限是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多不超过三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三)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若发生劳动争议,可向管辖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八、待遇


  (一)工资待遇按每月2500元(含五险个人缴交部分)标准发放。


  (二)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由单位负责按标准为其缴纳工伤、生育保险费,其个人应缴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部分仍由个人负担。


  澄迈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