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招聘15人公告

来源: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8-12-05 10:15:27

  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


  (三)年龄18周岁-35周岁(2000年11月30日以前出生,1983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公安机关根据岗位需要规定的其它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或规定的情形。


  二、招聘人数:15人


  三、从事工作


  临聘人员协助民警开展工作,从事特巡警岗位工作,值班加班频繁,集中住宿,报名者需热爱公安事业,能服从工作安排,较适合男性。


  四、报名、资格审查、测试、面试及体检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2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二)报名地点: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分局政治处(前锋区永前大道碧桂园售楼部后面,前锋区公安分局602室),联系电话:0826-8387819,联系人:刘警官(15182000070)。


  (三)报名资料: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户口簿、有效公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1寸证件照两张(白色背景),并如实填写《临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四)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初审,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在任何环节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笔试、体能测试、心理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笔试、体能测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心理测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六)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七)体检:心理测试合格者按总成绩(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八)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人员。时间和政审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招聘程序


  确定体检政审对象时,若末位出现总分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列;确定招聘对象后签订劳务合同,签订劳务合同之前须提交《临聘人员政审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到分局报到,进行岗前培训,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二个月。


  六、有关待遇


  (一)根据岗位实绩,考核确定聘用人员工资收入,参照辅警工资待遇,月工资在2200元以上,同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二)聘用人员按规定配发工作服装、装备、工作证件。


  (三)聘用人员参照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需遵守一日工作制度。


  七、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设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对全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826-8387820(分局纪委)


  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公安分局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