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十堰市郧阳区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乡村振兴文化动力,把文化扶贫引向深入,推动文化繁荣发展,根据《湖北省“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实施办法》,结合我区“三区”人才队伍现状,2019年我区将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文化工作志愿者赴我局所属单位或乡镇文化站从事文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员名额
1、长期专职文化工作志愿者7名;
2、短期兼职文化工作志愿者15名。
二、招募人员条件
(一)长期专职文化工作志愿者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前科,身心健康;
3、有一定的综合写作能力和表达、沟通能力,文化艺术特长和组织协调能力;
4、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中专或高中学历;
5、热爱文化艺术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乐意到基层从事文化工作。
(二)短期兼职文化工作志愿者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男65周岁、女60周岁以下,职业不限;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前科,身心健康,无疾病隐患;
3、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从事文化艺术工作的经历。
三、报名时间地点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请于2018年12月15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有关专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小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到区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文化股报名,并填报2019年郧阳区“三区”人才招募报名表。报名联系人:丁静玉,电话:7225379,13797857779。
四、考试考核录用
1、12月中下旬组织长期专职文化工作志愿者考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12月下旬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合格人员经考核后,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并公示招募人员名单。2019年1月1日到有关岗位开展为期1年文化志愿服务。
2、符合招募条件的短期兼职文化工作志愿者的,只考核备案不考试。2019年1月1日起,根据阶段工作需要,随时抽调相关人员,开展短期文化服务工作。
五、招募人员待遇
(一)长期专职文化工作志愿者
1、每人每年保险费(商业保险)400元。
2、服务期间,经接收单位考核合格,按每人每月1400元标准支付服务经费(含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培训费用)。
3、一年服务期满,每月考核合格以上等次者,一次性发放年终补助2800元。考核不合格者年终补助不予发放。
4、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每月暂发1000元。试用期考核合格,第四个月补发试用期服务经费差额部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随时予以解聘。
5、服务协议一年一签订。协议服务期满,若政策继续执行,经考核合格者,次年可续签。若政策终止,协议一并终止。
(二)短期兼职文化工作志愿者
1、根据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支付服务经费100元/日。
2、服务协议一年一签订。协议服务期满,若政策继续执行,经考核合格者,次年可续签。若政策终止,协议一并终止。
十堰市郧阳区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