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东方市八所镇政府应急分队招聘公告

来源:东方市人民政府 2018-11-23 11:06:57
  2018年东方市八所镇政府招聘应急分队人员公告


  因党管武装和镇综合执法工作需要,现八所镇政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40名应急分队人员,主要从事警卫巡防、城市综合执法、处置突发事件、执行抢险救灾和民兵整组工作等任务。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性质及职责


  (一)招聘人数:本次共招聘40名应急分队人员。


  (二)岗位性质:本次招聘的应急分队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三)岗位职责:应急分队人员担负常态警卫巡防、城市综合执法、处置突发事件、执行抢险救灾和民兵整组等重大任务。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初中毕业(含)以上学历的男性退伍军人。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责任心,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初中毕业(含)以上已退出现役部队的男性退伍军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 40周岁以下(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并服从工作调剂。


  3、具有八所镇户籍并长期居住在八所镇辖区内。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扶贫户、有武装工作经历、城镇综合执法工作经验一年以上者优先考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通过东方市政府网站和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2日至11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 15:30—18:00,(周末正常报名)。


  3、报名地点:海南省东方市二环北路东侧东鑫小区A栋1单元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和火车道口之间),只接受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交退伍证书、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从网上下载打印),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蓝底照片3张。


  5、报名后,体能考核和面试时间等相关信息只在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和微信群发布,考生应实时关注。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所有参加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1、组织、参加邪教、暴力恐怖、参加有害气功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2、笃信宗教,拒不退出宗教组织或者继续参加宗教活动的;


  3、曾受到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


  4、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5、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


  6、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党籍、军籍、公职处分的;


  7、违背社会公德,有打架斗殴、诈骗、偷窃、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不良行为的;


  8、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子女、配偶加入外国国籍或者持有外国永久居留证的;


  9、其他不符合征集聘用要求政治条件的。


  (四)考试:只进行体能考核和面试,体能考核未达到合格要求者不能进入面试,面试按满分100分计算。


  1、体能考核: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且自行准备运动服装、跑步鞋等。


  考核人员合格要求:俯卧撑17个,仰卧起坐30个,引体向上7个,100米跑15秒40,1500米跑7分50秒。


  2、面试:体能考核达标的人员,入围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后,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选人员,若出现排名末位两人或两人以上成绩相同且超过计划录入人数的情况下,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为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选人员。


  (五)体检。


  1、面试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参照《事业编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的有关规定来进行,安排到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者,自知道体检结果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者,不予政审,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政审。


  1、体检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政审的内容按第四项招聘程序中第(三)小项“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报名资格”进行逐条审查。


  2、对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相应招聘岗位的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者为拟聘用应急分队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方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不在其它途径公示,各位考生应实时关注。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的需实名向八所镇党政办反映,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由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与东方市八所镇政府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并将拟聘用人员派遣到东方市八所镇政府工作。


  五、薪酬待遇及骨干津贴


  派遣人员工资待遇为3107元/人/月(含个人部分的五险一金),纳入东方市八所镇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往后年度应发工资随着最低社保基数调整进行动态调整。


  骨干津贴:队长200元/人/月,班长150元/人/月,副班长100元/人/月。


  六、人员管理


  应急分队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根据岗位需要可续签,人员管理和考核由八所镇党政办和镇人武部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试用期和年终考核不合格者,退回派遣公司。


  七、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由八所镇人民政府负责,委托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八所镇人民政府对整个过程实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


  本次招聘由八所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5500299(镇党政办)


  25563638(东方宏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附件:《应急分队报名表》


  东方市八所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