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铜川基层事业单位招聘48人公告

来源: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1-23 10:52:40
  2018年铜川市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切实解决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未就业大学毕业生的就业问题。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聘48名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铜川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22日至2000年11月22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以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各区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本区县的招聘岗位,不得跨区县报考;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非“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大学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现役军人;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5、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7、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尚在试用期内的;
 
  8、按照中、省规定,到定向(服务)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铜川市人民政府、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3日—11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工作日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
 
  各区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应聘人员在本区县报考。
 
  ①耀州区
 
  报名地点:铜川市耀州区人社局410号办公室(耀州区文营西路81号耀州区政府)
 
  联系人:杨盈
 
  联系电话:0919-6189101
 
  ②王益区
 
  报名地点:铜川市王益区人社局102号办公室(王益区红旗街9号王益区政府前楼)
 
  联系人:何雯
 
  联系电话:0919-2163322
 
  ③印台区
 
  报名地点:铜川市印台区人社局211号办公室(印台区同官路100号)
 
  联系人:杨昭
 
  联系电话:0919-4182227
 
  ④宜君县
 
  报名地点:铜川市宜君县便民服务中心301室(宜君县一中操场对面)
 
  联系人:贺婷
 
  联系电话:0919-8172932
 
  3、报名时须提供的个人资料:
 
  ①有效期内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对需要复核信息的考生须现场打印并提供《毕业证电子备案表》审核;
 
  ②《2018年铜川市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二);
 
  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标准证件照两张(与报名表张贴照片为同一底版);
 
  ④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为准。
 
  各区县人社局负责审核应聘人员的岗位资格条件;区县扶贫局负责审核应聘人员是否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审核机构在应聘人员《报名表》上签章确认。各区县扶贫局审查地点和咨询电话详见附件三。
 
  4、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5、本人提供的信息及资料要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试用期和聘用管理等全过程。其间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6、逾期不受理报名。
 
  7、本次公开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为主,同时受理考生委托亲友携带资料报名。
 
  8、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
 
  (三)开考比例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即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对急需紧缺专业和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山区县及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
 
  (四)准考证领取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12月5日—12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1、参试人员:持有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准考证的考生。
 
  2、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设一科,百分卷,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四。
 
  (六)加分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铜组发﹝2013〕2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大学生村官予以加分。
 
  ①加分依据及分值
 
  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名应聘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岗位)时,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加20分;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由军队批准一等功的加15分;荣获二等功的加10分;荣获三等功的加5分。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全日制高等院校的学生)入伍的,大学本科毕业加10分,大学专科毕业后入伍的加5分。每超期服役1年加1分。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铜组发﹝2013〕2号)规定,大学生村官凡任满一个聘期,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并担任“两委”正职一年以上的加10分,担任“两委”副职一年以上的加5分。
 
  ②受理加分的程序
 
  12月10日—12月1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由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铜川市新区齐庆路2号市便民服务中心9011室)负责受理,逾期不受理加分申请。
 
  咨询电话:0919-3185692
 
  ③申请加分须提供的材料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须持本人入伍登记表、退伍证、自主就业士兵登记表(均为原件,复印件留存)等有关材料。获得三等功及以上立功受奖者,须提供奖励等级表复印件和加盖发布机关政治部门公章的奖励通令(文件);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翌年毕业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学生)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超期服役人员须提交士官登记表。
 
  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任职材料和聘期内考核结果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④加分认定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包括获得荣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入伍、超期服役等三类。各类别之间加分可累计。在获得荣誉类别中,对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按照其中最高等级给予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大学生村官加分包括担任“两委”正职、“两委”副职两类,两类别之间加分不可累计。
 
  ⑤笔试成绩(含加分)公布。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结果和笔试成绩(含加分)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
 
  (七)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
 
  面试公告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公告。
 
  (八)综合成绩计算及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加试面试成绩高者排先,加试面试及结果另行公告。
 
  综合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告,同时公告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议时,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2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生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顺延递补。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参加递补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主要内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按规定程序和办法顺延递补。
 
  (十)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社局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此通知书到有关部门报到、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岗位聘用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新招聘事业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上级单位工作,不得参加其他单位招(录)聘。
 
  四、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重要提示
 
  (一)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关注招聘具体阶段性公告,错过相关时间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特别警示:对于在招聘各阶段中无正当理由弃考的考生,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1-4下载
 
  1:2018年铜川市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18年铜川市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大学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各区县扶贫局审查地点和咨询电话
 
  4: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铜川市人社局:0919-3185692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