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广元青川县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61人公告

来源:青川县人民政府 2018-11-23 10:00:42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 青川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青川县2018年下半年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根据《广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广委办〔2014〕38号)、《青川县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暂行办法》(青委办〔2017〕147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61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岗位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位,名额为61名(详情见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并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包括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


  2.硕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学位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引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4张,填写《青川县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2份。报名地点: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青川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联系电话:0839-7206543)。


  网上报名人员登录青川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填写《青川县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与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同底版1寸免冠近照等扫描图像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 392421005@ qq.com邮箱。


  其中,2019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2019年1月7日至1月9日,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青川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发送面试邀请通知。


  (三)面试


  请接到邀请通知的面试人员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领取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若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实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引进(招聘)。


  (四)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员。主要采取实地考察、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岗位的匹配情况。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取消其资格,不予引进(招聘)。


  考察人员名单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经县委组织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体研究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六)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引进(招聘)人员名单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引进(招聘)人员在青川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四、主要政策待遇


  根据《广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广委办〔2014〕38号)、《青川县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暂行办法》(青委办〔2017〕147号)规定,引进(招聘)人员政策待遇主要有:


  (一)对刚性引进(招聘)到我县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经考核合格的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硕士研究生8万元、博士研究生1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用。在青川工作期间,硕士研究生按月发放每人每月500元、博士研究生按月发放每人每月1000元的工作补助,期限10年。


  (二)对引进(招聘)到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解决事业编制。


  (三)引进(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在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直接聘任为七级、八级B类职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首次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任为专业技术十级、十二级岗位。


  五、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在青川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青川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六、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青川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青川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839-7203293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7206543


  监督电话: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      0839-7201951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9-7201356


  中共青川县纪委、县监委    0839-7202492 7202525


  附件1.青川县2018年下半年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条件一览表


  附件2.青川县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


  青川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