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临沂费县税务局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大厅招聘15人简章

来源:费县人民政府 2018-11-22 09:07:13

  2018年费县税务局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大厅窗口服务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费县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费县税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大厅窗口服务工作人员15名,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费县户口,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


  (二)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扎实认真,具有较强的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税收工作。


  (三)财政学、税务、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法学、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的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会说普通话,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知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其他条件。


  (五)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形象良好,无纹身,无口吃;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6日—2018年11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凡逾期不报名者,一律不再受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二楼市场管理科。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采集个人信息,不接受网上报名。


  (三)报名需提供材料:


  应聘人员需先到费县人民政府网招聘公告中,下载并填写《2018年费县税务局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大厅窗口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附件),然后携带填写完成的报名登记表(需贴照片)和以下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个人页及索引页各复印1张)


  3、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经历的必须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书;


  5、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需粘贴1张)。


  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在报名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在报名时间结束前,提供报名材料不全的,不予审查;对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面试人数应达到1:1.5的比例。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面试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参加面试,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及政审人员名单。


  参加体检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到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查,费用由个人承担。复查应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


  政审考察内容为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政审。


  五、公示


  对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费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服务厅人员设置、政策待遇、管理服务


  (一)服务厅人员设置


  在政务中心设置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大厅,窗口人员做到全县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前台业务通办。


  (二)政策待遇


  所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与费县劳务合作中心一次性签订3年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聘用单位同意,可以继续聘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2400元/月,试用期三个月。正式聘员工资为2600元/月,正式聘用后参加相应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并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因违反管理规定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本简章规定的政策待遇。聘用期间食宿自理。


  (三)管理服务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大厅日常行政管理、业务由费县第一税务分局管理。各相关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按照“首问负责制”要求,切实做到纳税人涉税事项能按照《纳税服务规范》要求顺畅办结。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信息,以官方网站公布内容为准。


  附件1、2018年费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大厅公开招聘窗口服务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2、2018年费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大厅公开招聘窗口服务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报名咨询电话:0539-2110263 5229420


  费县税务局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