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南常德汉寿县乡镇服务站招聘公告

来源:湖南民生网-第一招考 2018-11-21 10:22:04
  2018年常德汉寿县乡镇(街道)服务站招聘公告


  因为业务发展需要,汉寿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主要是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以下简称社工站)专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待遇


  1、招聘25名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此次招聘人员将安排到汉寿县所辖22个乡镇(街道)从事民政相关工作,服务对象是广大农村村民和社区居民。


  3、工资福利待遇:年薪酬4.5万元包括工资(含五险费)和绩效考核及福利补助。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汉寿县户籍(根据户口簿或身份证认定);


  2、年龄40周岁以下;


  3、获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热心从事乡镇社会工作;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服从工作安排、遵守工作纪律;


  6、持有乡镇扶贫开发办公室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退伍证、心理咨询师证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上给予加2分的优待,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上给予加4分的优待,多项不累计加分。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试、体检、政审、录聘等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汉寿县政府门户网、汉寿县人才交流网及汉寿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汉寿县龙阳中路619号民政局512室。


  3、报名程序和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不能委托他人代报名。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携带2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2张。


  (2)中心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视为放弃报考,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


  (3)通过报名资格初审人员填写《汉寿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乡镇社工站工作人员报名表》。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机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和机试总分均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为笔试、面试和机试成绩折算后的成绩之和,笔试、面试和机试成绩按40%、30%和30%折算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和机试及综合成绩折算按四舍五入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①笔试内容:


  初级《2018年度社会工作实务》和初级《2018年度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精编教材编委会编著)的相关内容占50%左右;公共基础知识占50%左右。


  ②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11月30日)。笔试成绩在汉寿县政府门户网公示。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参加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在比例范围内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共需回答两道问题,面试时量为8分钟。


  (3)面试成绩在汉寿县政府门户网、汉寿县人才交流网公示。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机试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与参加机试人员1:1.5的比例确定机试对象,在比例范围内面试成绩相同的,并列进入机试。


  (2)机试主要测试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要求会在一定的时间内,输入文字,制作表格。


  (四)体检


  1、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学历层次高者优先)。


  2、体检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在汉寿县政府门户网公布。


  3、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政审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政审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录用资格:①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因犯错误曾被工作单位开除的;④有弄虚作假行为的;⑤因违纪违法被政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⑥相关资料和证件不齐全、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其他不符合录聘条件的。


  如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政审资格的,不予递补。


  (六)录聘


  政审合格后,与汉寿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由汉寿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到汉寿县各乡镇民政所从事社会服务工作,如不服从安排或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聘资格。


  四、其他事项


  1、整个招聘工作自觉接受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寿县民政局、汉寿县纪委监委派驻民政局纪检组的业务指导和纪律监督。


  2、未尽事宜由汉寿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3、联系人:游社工、李社工


  联系方式:18974216602、18973605729


  汉寿县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