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引进教师5人公告

来源: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1-19 11:49:17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公告


  第一部分  学校简介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经过60多年的建设,学校办学条件完善,教学实训设施完备,智慧校园基本建成;学校的千亩校园是国家AAA景区,200多个各类实训基地的设备规模过亿元。


  经过60多年的发展,学校成为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和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学校形成了一万五千名各类学生、近千名教职工的办学规模,拥有15个二级学院、1个附属中专学校和1个附属职业高级中学,设有覆盖13个专业群的乳品、食品、机电、化工、能源、检测、电子商务、航空、金融、生物、汽车、艺术、信息、农林等46个高职专业。其中,专任教师近700人,高级职称教师近200人,“双师型”教师300余人,博士、硕士学历教师280余人,拥有一批自治区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优秀教学团队,自治区精品课程、品牌专业和重点建设专业。2007年和2012年,先后以优良的办学状态通过了教育部评估,2013年成为自治区首批示范性高职院校。


  学校坚持走“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开放活校”的发展之路;坚持“以育人质量树品牌,以社会服务促发展,实现学生、教师和学校共同成长进步”的办学理念,坚持“突出轻工特色优势,面向现代服务领域,强化技术技能培养,助力区域经济发展”的办学定位;大力实施人才培养模式转型工程,着力构建“以职业能力为核心,以职业素养为主线,以知识为支撑,具有专业特色、职业特点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帮助学生养成优良的职业行为习惯和职业素养。在发展过程中,构建“教书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环境育人、服务育人”的育人体系,践行 “技能牵引、知识支撑、实践培养、文化熏陶”的育人方略,创新“招生工作、人才培养、就业创业”的工作机制和“德技并育、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实施“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要素育人”,推进学校“1251”育人工程。


  学校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建设“双创”教育课程体系,搭建“双创”实践平台,打造“双创”师资队伍,营造良好“双创”氛围,取得了一批“双创”成果。在2016年,学校被认定为国家级众创空间,进入教育部首批“全国高校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行列,成为自治区唯一获此殊荣的高校。2017年,学校被评为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国家职业核心能力示范校。


  学校以服务学生、服务企业、服务社会为己任,积极拓展合作和服务领域,开展合作办学。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学校与400多家企事业单位密切合作,成立包头轻工职业教育联盟,为企业和社会培养“用得上、留得住、信得过”的人才。学校与北京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天津科技大学等10多所国内知名高校合作,开展专、本科函授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学校与包头市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创办了包头市电子商务创业园、包头市志愿服务学院、包头广播电视台影视制作基地、包头市旅游学院等。学校积极开拓国际合作渠道,与蒙古、韩国、俄罗斯、美国、马来西亚等10多个国家的40多所院校建立合作关系,互派留学生。


  学校坚持不懈推进文化建设,以文化育人。在总结办学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适应职业教育要求,紧跟时代步伐,提出了“崇尚实践、崇尚技能”的校训、“勤奋严谨、务实创新”的校风、“崇德尚能、爱生善教”的教风和“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吃苦、学会创造”的学风;将“关心学生,服务学生;关注学生,帮助学生;关爱学生,激励学生”的大爱情怀贯穿于育人全过程,以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现人文关怀,以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积极的人生态度;用专业技能养成培育敬业精神,用志愿服务文化培育服务精神,用“双创”活动培育创新创业精神,用思想政治教育培育时代精神。学校被评为全民阅读示范基地,被自治区推荐为全国文明校园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麦可思报告显示:近年来,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教学服务满意度、学生工作满意度、就业满意度、生活满意度均高于全国高职院校平均水平,毕业生自主创业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第二部分  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经包头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来院工作。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引进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人才。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三、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5名,应聘人员需具备应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准入资格等条件,详见《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道德情操;品行良好,勤奋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1月16日),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7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


  7.应聘者学历、学位证书及人才引进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取得时间为人才引进报名开始当日前。


  8.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②取得博士学位人员;


  ③取得当年度QS世界大学前1000名的海外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原“985”、“211”院校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五、实施步骤


  人才引进按发布人才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考核、体检及考察、公示、办理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人才引进信息


  通过包头党建网(www.btdj.gov.cn)、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baotou.gov.cn)、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btqy.com.cn)发布人才引进信息。


  (二)报名


  1.应聘人员填写《包头市2018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至邮箱btqy1956@163.com,应聘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时,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和人才引进需求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条件;报名与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面试或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应聘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报名时间:从2018年11月20日—11月30日。联系人:胡老师;联系部门: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472-3163305。


  (三)资格审查


  1.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上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等相关网站公布初审结果。


  2.初审通过人员于2018年12月1日携带以下材料到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9号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建华路办公楼416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1)身份证原件。


  (2)《包头市2018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登记表》(一式三份、正反打印)。


  (3)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验证报告(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学历验证并打印报告)。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


  (5)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职工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3.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告。


  (四)面试考核


  1.开考比例及计划调整。同一岗位引进计划数与应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请包头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是否开考。被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岗位和取消岗位,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未达到开考比例或未完成引进的计划,报请包头市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审定,调整到其它岗位使用,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学校网站及时公布。


  2.面试。面试通过试讲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任教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同一岗位试讲题目相同,由考官组在试讲前1小时现场确定,给应聘者提供参考用书,应聘者备考时间为60分钟,试讲时,要求使用粉笔板书教学,不提供电脑、投影等设备。


  3.面试阶段使用统一标准的评分表,考官组根据应聘者试讲情况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值,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将组织加试。


  4.面试过程将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5.进入体检人选将通过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学院网站进行公告。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告。


  2.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


  3.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


  4.考察工作由学校组织人事处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包头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以及体检情况,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结束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查实确有问题者,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2018年应届毕业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人才引进工作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学校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六、待遇


  凡正式聘用人员,办理入编手续,享受包头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工资待遇;对符合《关于包头市加强重点领域人才工作十项措施》条件的,享受相关待遇。


  七、纪律监督


  学校纪委对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如面试考官与参加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人才引进过程中,有关通知、岗位调整、成绩公布、体检、递补、聘用等事项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学校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引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人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人才引进面试考核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三)如遇其他特殊情况,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及时请示包头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本方案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九、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2-3363305,联系人:胡老师。


  监督电话:0472-3163313。


  附件1.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附件2.包头市2018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