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恩施咸丰县人社局_公安局招聘10人公告

来源:今日咸丰 2018-11-19 09:54:16

  2018年恩施咸丰县人社局、县公安局招聘辅警1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协助公安民警承担县监委留置场所看护工作任务。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聘计划


  县人社局、县公安局联合招聘县监委留置场所看护男性辅警10名。


  2、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从事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岗位的工作;


  3、品行端正,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和身体残疾,身高1.66米以上;


  5、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6、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工作能力,退伍军人考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


  7、年龄22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退伍军人年龄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截止日期2018年10月31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本人曾因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受过处罚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2、本人或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受刑罚处罚服刑的;


  4、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违纪违规被原从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7、其他不符合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形。


  3、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19日至22日上午8:30至下午5:30。


  (二)报名地点


  县公安局601室(咸丰县高乐山镇楚蜀大道182号)。


  (三)报名要求


  考生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


  1、考生本人填写的《报名表》一式2份(A4纸,附件,需正反打印);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军人须提交退役士兵证、优秀士兵证或优秀士官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3张。


  4、核发《准考证》


  报考县公安局辅警职位的考生于11月23日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5、招聘考试


  采取基础理论笔试考试和结构化面试,其中基础理论笔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50%。


  (一)笔试加分情形


  为充分体现退役军人优先招聘的原则,对一般退役军人考生加3分,退役优秀士兵考生加5分,退役优秀士官考生加10分。加分不重复,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后再进行折算统计。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8年11月26日上午9:00至11:00(时长2小时),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


  2、笔试地点:根据报考人数情况确定,以笔试《准考证》上通知的为准。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1.5比例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6、招聘体检


  按照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计划中的最后一名综合成绩若出现分数并列时,取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7、考察政审


  由县公安局对拟聘对象组织考察政审,主要考察考生政治德才及现实表现等情况。


  8、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鄂政法〔2018〕35号、恩施州政法文〔2018〕23号文件规定,人员招聘采取劳务派谴方式,报县监委、县人社局备案。试用期为1个月,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9、岗前培训


  为适应监委看护及公安工作岗位的需要,统一参加由州监委、州县公安局联合组织的综合培训,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考试不合格的解除招聘合同。


  10、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将不低于现行辅警,招聘上岗前适时公布确定工资标准。


  11、递补规则


  在辅警招聘面试、体检、政审、培训、试用期等环节,应聘者自动放弃或被淘汰出现的职位空缺,由该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递补对象。


  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卫东


  联系电话:0718-6827015


  18372592959


  附 件:《咸丰县人社局、公安局招聘县监委留置场看护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