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石家庄市事业单位定向选聘471人公告

来源: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1-18 11:11:25
  石家庄市2019年度“名校英才入石”定向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源头建设,构建更具吸引力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机制,为建设新时代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人才支撑,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19年度我市事业单位定向选聘工作人员47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此次共定向选聘471名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全日制毕业生,包括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
 
  (三)世界排名前500名国(境)外院校的全日制学士学位及以上优秀毕业生。
 
  二、选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1日至2000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信息条件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二)学习成绩优良,能够按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应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石家庄市2019年度“名校英才入石”定向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后)。
 
  特别提示:
 
  1.符合选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其学历条件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以及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2.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学生不在选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选聘政策
 
  (一)重点岗位使用。“名校英才入石”选聘的工作人员一般聘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鼓励参加高水平的科研、教学项目,并给予项目、经费等支持。
 
  (二)享受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政策。博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自到石家庄市工作之日起5年内每月分别享受2000元、1500元、1000元的房租补助。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住房的,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分别给予博士15万元、硕士10万元、学士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享受免费乘坐石家庄市区内公交车、地铁和参观石家庄市域内国有A级旅游景区等服务。享受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卡其他优惠政策。
 
  (三)优先晋职晋升。对于选聘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工作满三年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直接聘任到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无空缺的,可通过设立特设岗位予以聘任;对于紧缺急需和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可实行高级职称直评直聘制度,工作满两年可直接参评副高级职称,工作满三年可直接参评正高级职称。具备领导人员任职条件的优先安排到领导岗位,对于在管理岗位工作满两年的优秀博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聘任到管理六级岗位;对于在管理岗位工作满1年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八级岗位,在管理岗位工作满4年的优秀硕士研究生,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七级岗位;在管理岗位工作满4年的优秀本科生,有条件的可以聘任到管理八级岗位。
 
  四、选聘方法与程序
 
  (一)网上报名
 
  此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限制,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报名网址: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http://sjz12333.gov.cn/)
 
  报名时间:11月20日9:00至12月4日17:00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选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④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蓝底、正面免冠、jpg格式、大小为XK-XK),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二)资格审查
 
  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自行打印报名表并妥善留存,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核时,请各位考生携带相关资格证件及报名表。
 
  (三)选聘方式
 
  此次定向选聘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一般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如有特别需要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加试笔试等。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重点对拟选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及档案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可进行递补。体检、考察时间由选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聘用
 
  拟聘用考生系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请于2018年12月31日前将填好个人信息的三方就业协议提交至用人单位干部(人事)处,建议考生提前与所在学校或院系沟通,领取三方就业协议,以免延误聘用。
 
  对合格的考生,在网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有关事项
 
  1.报名、面试考核、体检等环节均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欢迎符合选聘条件、有志于到石家庄工作的学生踊跃报考。
 
  2.考生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考核、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4.岗位信息条件中,凡要求考生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已取得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期内(执业医师2年、护士资格3年)的考生均可报名。凡报考对教师资格证有要求的岗位且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参照以下说明报考:对于教师资格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但还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发证的考生,可根据自己情况先报名。考察时可先只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并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否则取消招聘资格。报名时在资格证名称栏填写:“XX层次XX学科教师资格证,待认定发证”。
 
  5.面试考核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选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联系考生以及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面试考核、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7.考生在报名时,有关岗位条件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报名资格条件请向各选聘单位进行咨询。各选聘单位咨询电话附后。
 
  附件1、石家庄市2019年度“名校英才入石”定向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公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