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江油市卫计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9人公告

来源:绵阳人事考试网 2018-11-15 14:53:42

  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2018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拟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江油市政务网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江油市2018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2019年7月31日之后毕业的考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岗位具体条件见《江油市2018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6年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报考;


  7.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8.江油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江油市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至2018年11月22日止(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江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股(地址:江油市中坝镇华丰街24号江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楼403室。电话0816-3220821 电子邮箱 563167536@qq.com)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现场报名: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执业资格证及工作经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江油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如实填写《江油市公开招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一份(可从网上下载),交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网络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者,如实填写《江油市公开招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并传到电子邮箱:563167536@qq.com完成初步报名。


  四、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江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


  资格复审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复审时间2018年11月23日(9:00—12:00,13:00—17:00)。资格复审地点: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江油市诗仙路98号江油市人社局办公大楼后楼305室。联系电话:0816-3227286)。


  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考信息表》2份。


  (2)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


  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和学位证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打印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职称、执业(职业)资质证明材料。有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合格证明。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江油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式两份)。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领取面试准考证及考试时间: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请考生密切关注江油市政务网上公布的资格复审考生名单及领取面试准考证公告,请考生及时查阅,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时领取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地点及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报考者需缴纳面试费80元。


  六、考试


  考试采用综合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特别提示:如同一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60人以上的,采取专业笔试方式进行初选,根据专业笔试成绩按1:3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核人员。专业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考核成绩。


  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的职位,其考生的面试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考核招聘的下一环节。


  七、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对相同成绩考生进行加试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在江油市政务网公告。


  (二)体检由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集合地点在江油市政务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经招聘单位申请,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八、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按江人社发[2016]36号《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选调工作人员考察(政审)工作的通知》进行。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出现的岗位空额,不再递补。


  九、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由江油市人社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江油市政务网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拟聘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岗位)、招聘岗位要求的职称资质证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应在公示期满后30日内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下岗、失业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有关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江油市人社局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报绵阳市人社局备案完成后,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逾期未将上述材料送交招聘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凭江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聘用确认通知,及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1.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


  2.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及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有关事项均在江油市政务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江油政务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3.请报考者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和主管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二、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聘用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三、本次公招,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江油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公招监督电话:0816-3593645


  附件一、2018年下半年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二、江油市公开招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