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吉林白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3人公告

来源:白山市人民政府 2018-11-14 11:17:23
  白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专职党建工作人员的方案


  为配齐配强党务工作力量,推进全区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全市招聘党建工作人员3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依据《全市非公党建指导服务中心标准化管理的实施办法》(白山组通〔2018〕26号),以培养人才、提高素质、激发活力,推动工作为目标,拓宽逸人视野,选聘一批思想政治素质好、综合素质较高,工作责任心较强的优秀工作人员担任党务工作者,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党建工作者队伍,为开发区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 基本原则


  坚持“自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经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选派一批高素质专职党务工作者,严格考试程序,严肃考试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考试科学规范、客观公正。


  三、 招聘岗位


  白山经济开发区非公党建指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


  四、 用工方式


  招聘用工方式为劳动合同聘用,首期签订1年用工合同。


  五、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


  3、形象气质佳,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现代化办公设备。


  4、要求白山市户籍(含县市区)


  5、服从岗位调配,执行力强,能独立完成工作。


  6、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包括成人数育,函授、业余大学、自考等学习方式)。


  7、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8、具有党政机关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4、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性疾病,无法正常工作的。


  5、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或未取得毕业证书人员。


  6、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白山经济开发区)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3日--11月23日,午:9:00-11:30,下午13:00-16:30(不含节假日)。


  3、报名地点:吉林省群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浑江大街1699号原财会中专院内白山经开区双创基地b座106-107室)。咨询电话:0439—3254678


  4、报名证件:党组织关系证明;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红底)同版照片4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在校期间现实表现(应届毕业生)、工作现实表现(有工作单位人有员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行为、没参加过邪教组织等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名时需缴纳60元报名费,用于试卷印制使用。


  (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由白山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负责审核,若考生信息失真,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三)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四)考试


  1、笔试。笔试为闭卷形式,所有考生为同一套试题,笔试主要内容为党的基本理论、党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笔试试题总分100分,笔试不设及格线(笔试成绩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2、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岗位确定人选,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文化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试题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面试成绩取到小数点后两位)。


  3、成绩核算。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确定总成绩,按照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优先录取笔试分数高者,笔试分数相同的,用第二套面试试题进行加试。


  4、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5、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6、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出现被取消聘用资格情况的,按考试排名顺序递补)。


  七、待遇管理


  (一)签订合同


  试用期满(1个月),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一式两份,聘用单位、应聘者本人各执一份)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工资待遇


  从试用期始,每人每月3200元(含“五险一金”),工资由开发区财政审计局逐月发放。


  (三)人员管理


  招聘的专职党建工作人员由开发区党工委管理考核。


  签订聘用合同期间(一年内)、发生人员变动(如有辞退或调离的),按照程序,招聘递补。


  八、具体实施


  (一)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白山经济开发区政务公开网站、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对外发布招聘公告,做好宣传发动,认真组织报名。


  (二)考试评分


  考试、面试均委托或聘请专业人员负责组织命题、计分,评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命题采取考生当场抽签的方式抽取试题。


  九、其他事宜


  (一)工作要求


  1、资格审核贯穿报名、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附件:1、报名登记表


  2、党组织关系证明


  白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