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徐州贾汪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5人公告

来源:贾汪区人民政府 2018-11-14 11:17:40

  2018年贾汪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编外)公告


  为改善基础卫生队伍结构,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技术人员(编外)5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学历:第一学历为大专以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本科须取得相应学位。


  4、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5、2015年及之前的毕业生须具备所报考岗位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3.11.1后出生),具有临床医技类中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11.1后出生);报考护理岗位者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11.1后出生)。


  7、户籍不限。


  8、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资格人员;2019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2013年以来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医学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zjw.gov.cn/)政务公开栏目


  (二)报名时间、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站:http://zp.xzjw.gov.cn/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11月21日9:00-11月27日12:00


  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1月21日9:00-11月27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18年11月21日9:00-11月27日15:3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候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招聘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缴费方式: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缴纳完成后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图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一下).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报名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三、招考办法


  招考方式、时间及地点在11月30日登陆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zjw.gov.cn/)政务公开栏目查询。


  四、资格复审


  报考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调侃的相关证明材料:考试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证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在体检前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材料。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材料。上述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需复印。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五、体检


  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本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扔按同岗位(面试组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贾汪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zjw.gov.cn/)政务公开栏目公示,公示时间7天。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八、聘用和薪酬待遇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享受同类在岗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缴纳社保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人事关系,个人自主择业。未有相应执业资格条件的聘用人员,应在上岗两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否则解除聘用合同,解除人事关系,个人自主择业。合同签订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九、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所有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贾汪区政府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516-66889680


  0516-66889812


  附件下载:贾汪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编外)岗位简介表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