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潮州市湘桥区招聘社区工作者51人公告

来源:潮州湘桥区政府 2018-11-12 17:08:06
  2018年潮州市湘桥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切实解决我区街道镇社区居委会人手紧缺的问题,根据区委、区政府《潮州市湘桥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潮湘委发﹝2014﹞33号)、区委办、区府办对《关于修改<潮州市湘桥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请示》的批复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1名社区工作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即1982年11月15日至2000年11月14日),
 
  二、薪酬待遇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相关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湘桥区常住户口;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复退军人、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毕业考生优先聘用;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有拟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应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被处理为不得报考或处理期未满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受处分的人员、近五年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人员;尚未解除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查询岗位。考生请留意《2018年湘桥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见附件1),具体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二)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三)报名地点:
 
  详见附件5:2018年湘桥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地点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本人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2张及报名表一份;
 
  2.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3.各报名者需自行到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2018年湘桥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考指南》(附件4)并下载《2018年湘桥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认真填写后在报名时上交。经审查合格者于2018年11月21日到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取准考证;
 
  4.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一)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划定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并按拟招聘职位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选进行面试,笔试人数或入围人数少于3人的按实际入围人数进行面试;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对拟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核定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经复审不符合规定的,不列为面试人选(具体名单在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二)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先按应聘条件中第三点优先聘用资格条件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考生不具备优先聘用条件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计划生育情况、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经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湘桥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和有关要求
 
  (一)被聘用者必须在通知期限内到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领取介绍信,并在领取介绍信的三天内到聘用单位报到,逾期或报到后不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视为弃聘;
 
  (二)被聘取对象均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三)考生在招考过程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核过程中作弊的,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事项
 
  1.本次专项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特设立举报电话:0768-2209375(区委组织部)、0768-2100506(区人社局)、0768-2228962(区民政局)。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5下载
 
  附件1:2018年湘桥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xls
 
  附件2:2018年湘桥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doc
 
  附件3: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4:2018年湘桥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考指南.doc
 
  附件5:2018年湘桥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地点.xls
 
  湘桥区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