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保定清苑环保分局招聘环保专职网格员55人公告

来源:英汇人力资源公众号 2018-11-12 09:17:11
  2018年清苑环保分局公开招聘环保专职网格员公告
 
  为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加强基层环保力量,提升乡镇特别是村一级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统筹推进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发展,河北英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受保定市环境保护局清苑区分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环保专职网格员55名(男44名、女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本次招聘用人方式为“劳务派遣”,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二、招聘名额
 
  清苑镇、石桥乡、何桥乡、臧村镇、望亭乡、阳城镇、魏村镇各3名;城区、白团乡、北店乡、冉庄镇、李庄乡、北王力乡、温仁镇、张登镇、大庄镇、东闾乡、闫庄乡、孙村乡各2名;区环保分局、大气办各5名。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保密意识;
 
  (二)清苑区户籍(或生源地);
 
  (三)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1983年11月1日后—2000年11月1日前出生);
 
  (四)全日制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热爱环保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等问题;
 
  (六)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不具备报考条件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军纪处分的;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纪律处分的其他不适合从事环保专职网格员工作的。
 
  四、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由清苑环保分局和河北英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共同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1月23日 8:30-17:30
 
  (二)、报名地点:清苑区环保分局一楼。咨询电话:15033222766、19933509958。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提供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生源地需提供村、乡两级证明),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四张。经资格初审后,填写《清苑区公开招聘环保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五、考试时间、内容
 
  本次招聘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内容为:十九大报告、时事政治、环保相关法律知识、计算机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通过答题卡形式答题并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
 
  (二)领取准考证:2018年11月29日8:30—17:30凭本人身份证到清苑环保分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2018年12月1日9:00—11:00,共120分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按照《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四)面试
 
  1、按照招聘名额1:1.5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2018年12月2日下午,注意事项等详见面试通知单。进入面试人员于2018年12月2日上午8:30到清苑环保分局领取面试通知单。
 
  3、面试采用提问的形式,时间为5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序号,不得报姓名。
 
  4、面试记分方法采用体操打分法,面试考官由异地相关人员担任。面试过程全程监控录像,实行入闱管理,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5、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六、体检
 
  依照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名额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学历高者、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招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的优先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七、考察考核
 
  河北英汇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相关人员,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社会调查等方式,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招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察考核结束后,将拟选聘人员名单在清苑环保分局办公地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
 
  (一)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试用期六个月,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考核情况可续签劳动合同,期间不能适应工作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二)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我区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1650元)执行,以后根据最低工资标准相应调整。根据工作表现,发放绩效工资300元,按照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最低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所需费用由区财政负担(包括个人应缴部分及劳务派遣单位个人管理费)。
 
  十、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均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凡在规定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及其他通知事宜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的应聘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