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黑河市嫩江县交警队辅警及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公告

来源:嫩江县人民政府 2018-11-09 15:33:29
  嫩江县2018年公开招考交警队辅警及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方案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考20名嫩江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辅警、15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职责


  交警队辅警主要职责是协助民警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重要情况;接受群众求助;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战斗员)主要职责是协助消防队员消灭火灾,同时也参与救护(如道路救援、救护车救援)、为民服务(如清除野生动物、消除安全隐患)等工作;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驾驶员)主要职责是消防相关车辆驾驶、维护保养、消防日常工作。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文职人员)主要职责是协助消防监督员整理文档、撰写材料、消防宣传等日常工作。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文职财会人员)主要职责是辅助财会人员进行相关工作。


  二、招考计划


  计划招考交警队辅警20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5名(详见附件1)。


  三、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体检、政审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


  四、招考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详见附件1)。


  五、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拥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自愿从事辅警、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有高度的责任感,服从管理及安排;


  2、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拘留或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六、招考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填写《嫩江县公开招考“编外合同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已就业人员必须提供本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如已就业人员没有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则取消该考生相应录取资格。


  2、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15:00时整截止(工作时间)。


  3、报名地点:嫩江县人社局办公楼一楼1号窗口。


  4、联系人:李云萍、管欣宇、秦绪伟。


  5、联系电话:0456--7612021


  (二)笔试


  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报考条件人选,通知笔试,发放准考证。


  报考辅警、消防文职人员及消防文职财会人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高中语文60%和初中语文40%;报考专职消防战斗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初中语文;报考消防驾驶员岗位的笔试内容为“驾驶员科目一理论”。笔试成绩可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查询。


  (三)体检


  笔试结束后,按招考计划数1:1比例由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由考生自理),如拟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照军人家属、退伍军人、报考学历、最高学历、毕业学校是否重点院校及高考时成绩等因素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辅警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用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政审


  用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政审将通过社区、学校、工作单位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拟用人员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审报名资格,政审中发现不符合拟用条件的,取消拟用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


  通过笔试、体检、政审确定拟用人选,经嫩江县公开招考交警队辅警及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嫩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辅警与嫩江县交警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与嫩江县公安消防大队分别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2个月。如果被招用人员在合同期内出现违纪违法行为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七、管理及待遇


  被招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合同工资(消防车辆驾驶员月工资2500元、其他岗位月工资2000元),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可续签。被招用人员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社会保险费按照规定比例分别由单位和个人承担。


  八、招考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考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对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取消招考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考试或聘用资格者;


  2.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者;


  3.有其它违纪情形者。


  九、成立嫩江县公开招考交警队辅警及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切实加强招考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我县交警队辅警及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进行,成立嫩江县公开招考交警队辅警及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峪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刘鹤杰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刘振秀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成员:单连儒县人社局党委书记、局长


  吴亚会县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丁彦明县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


  韩泽巍县公安消防大队教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任:单连儒(兼)


  成员:李文利县人社局主任科员


  秦绪伟县人社局考试中心主任


  李云萍县交警队人事主管


  管欣宇县公安消防大队指导员


  十、本方案由嫩江县公开招考交警队辅警及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链接:《2018年嫩江县公开招考交警队辅警及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计划》《嫩江县公开招考编外合同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嫩江县公开招考交警队辅警及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