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濮阳范县审查调查特勤人员招聘50人公告

来源:范县网 2018-11-08 16:05:58
  范县审查调查特勤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河南省《关于加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看护队伍建设的意见》(豫纪联发〔2018〕2号)要求和工作需要,结合范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审查调查特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审查调查特勤人员50名,其中男性35名,女性15名。主要用于市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看护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3、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勇于奉献,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2000年10月31日以前,1983年10月31日后出生);
 
  5、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 厘米;无残疾、纹身和传染性疾病;
 
  7、退役士官士兵、警察类院校毕业生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曾因违反有关纪律或规定被解聘的;
 
  6、本人家庭成员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的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审查调查看护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劳务派遣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0日至12日(每日8:30-12:00;14:30-17:30)。
 
  2、报名地点:范县产业集聚区办公楼一楼东(范县板桥路东段),咨询电话:0393-8712179。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的证件及相关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退伍证)。以上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
 
  (2)如实填写《2018年范县公开招聘审查调查特勤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可在范县网(www.fanxianw.com),微信公众号范县通、新范县、清风范县自行下载报名表填报,也可现场填报。
 
  (3)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单色背景、正面、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
 
  (4)不收取考务费及信息采集费。
 
  4、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二)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
 
  1、笔试、体能测试:2018年11月18日组织笔试和体能测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体能测试参照有关招录办法进行,项目分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11月25日,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根据成绩高低,按1:1.2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有关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4、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等额确定政审对象。县纪委监委组织县公安局、县人社局有关人员,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
 
  5、在体检、政审过程中,对于不合格者、自动放弃、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政审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并依次递补。
 
  四、人员管理
 
  特勤人员由县公安局负责日常管理训练。县纪委监委遇有审查调查看护任务时,从此次招聘人员中抽调,并负责对特勤人员进行看护安全保密、纪律和技能等教育培训。
 
  五、聘用及待遇
 
  1、根据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最终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被聘用人员与范县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2、特勤人员统一配发服装上岗,工资1500元/月,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特勤人员在执行市级看护任务时,执勤每人每天发放津贴100元,备勤每人每天发放津贴50元;另外每月发放交通补助200元。在执行县级看护任务时,每人每天发放执勤津贴50元。同时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凡续聘人员,工龄每满一年,每月增发50元的工龄工资。特勤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列入当年县财政年度预算,由县财政予以保障。
 
  附件:2018年范县公开招聘审查调查特勤人员报名表.doc
 
  范县审查调查特勤
 
  人员招聘工作小组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