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和平区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38人公告

来源:中天人力资源网 2018-11-07 10:06:25

  2018年和平区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工会工作需要,充实基层工会力量,建设一支专业化的社工队伍,依据《天津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聘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平区总工会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工”),派遣到和平区总工会及所属街道、社区工会工作,被聘用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属劳动派遣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38名。(岗位设置及要求见附件)


  从事职工教育引导、工会组建、权益维护、困难帮扶、工会财务、经审、心理疏导等方面的工作,并承担“暂行规定”中所赋予的工作职责。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天津市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1月7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


  4.热爱工会工作,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善于沟通,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视力正常,无精神病史、传染病或其他不适于工作的疾病,无纹身和严重烟烫;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在读的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


  7.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四、招聘流程、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招聘流程


  发布公告、报名、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


  (二)报名和笔试缴费方式、时间及相关事宜


  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11月7日9:00开始


  报名、笔试缴费时间:2018年11月15日上午9:00至11月22日17:00。报名成功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笔试考务费45元。


  (三)其它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8年11月29日上午9:00至11月30日24:00。


  笔试时间:2018年12月1日(具体地点、时间和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8年12月6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核


  1、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职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进入面试人员需持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包括:报名登记表、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委公章)、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通过资格审核的,在报名网站缴纳面试服务费45元。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或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12月10日2:00—4:30


  现场资格审核单位: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现场资格审核地点:河西区九龙路58号


  (三)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成绩60分为及格,100分为满分,60分以下者不被录用。


  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8年12月13日上午9:00至12月14日24:00。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2018年12月15日 (具体地点、时间和考生须知详见面试准考证)。


  六、总成绩的核算与体检、考察、聘用


  (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018年12月19日在报名网址公布考生总成绩。


  (二)体检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三)政审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程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名额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中共党员、面试成绩高的顺序优先进行递补。请报考人员保证通讯畅通,因考生通讯设备不畅造成通知不到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七、公示及聘用管理


  (一)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报到


  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由于上述原因、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中共党员、面试成绩高的顺序优先进行递补。


  (三)薪酬待遇


  被聘人员与天津市一流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劳动报酬为应发工资6400元,由用工单位对聘用人员实行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其他事项均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咨询电话:022-23266305(中天)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下载:岗位表


  天津市和平区总工会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