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长宁区卫计事业单位招聘184人公告

来源:上海市长宁区政府 2018-11-07 08:52:21
  2018年第二批长宁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 号),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长宁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 开招聘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外省市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 内),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3、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要求、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具体岗位要求及 报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11 月 2 日-11 月 16 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 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 1),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将填写好的应聘报名表、 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业资格等报考岗位要 求的有关证件复印件,2018 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出站人员(暂未取得合格证 书人员)须在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2018 年**医院规培合格”,在报名截止日期 前(以邮戳时间为准,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邮寄或快递至 用人单位。 报名地址详见附件 2。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考生需笔试成绩合格,方可取得面试资格, 面试事宜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发通知。考生综合成绩由笔 试、面试构成,分别占综合成绩比例的 40%、60%,并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综 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招录数 1:1 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2、笔试科目:《基本素质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委托长宁区卫生学校组织实施,笔试定于 2018 年 12 月 1 日,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用人单位发放的准考证为准。


  4、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 到本区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四、其它事宜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网站公布,接受 社会监督,公示期为 7 天。


  附件:长宁区卫计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招聘报名表


  用人单位人事科通讯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