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惠州博罗石湾镇辅警招聘60人公告

来源:石湾镇人民政府 2018-11-05 10:37:01
  石湾镇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的公告
 
  为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我镇创建文明城市水平,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经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及资格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敬岗爱业,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记录。
 
  2、石湾镇户籍公民与博罗县户籍退伍军人的男性为招聘主要对象(退伍军人、公安院校毕业者优先录取优先)。
 
  3、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年龄在18周岁(2000年11月23日前出生)以上,30周岁(1988年11月23日后出生)以下,身高1.62米以上。
 
  4、身体健康,能履行辅警工作。
 
  三、用工性质与薪酬待遇
 
  用工性质为临时工作人员,聘用期和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辅警标准规定执行。
 
  四、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60名(男性)。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5日至2018年11月23日止。
 
  报名地点:石湾镇湾湖西路19号巡逻队办公室(石湾卫生院对面),联系电话:0752-6902392。
 
  报名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经初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交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和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大一寸彩色照片8张。
 
  2、考试
 
  考试形式包括笔试(60分)、面试(40分)和体能测试。
 
  3、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作招聘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部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其未满的;
 
  6、其它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情况。
 
  石湾镇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