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关于招聘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7人公告

来源:蓬江区政府 2018-11-02 15:27:31
  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关于招聘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和能力,切实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法治蓬江、平安蓬江建设。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落实省民生实事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行动计划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经上级部门批准,我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7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
 
  (一)调解民间纠纷,及时报告群体性事件和重大矛盾纠纷情况,参与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防控调处工作,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二)开展矛盾纠纷定期排查、集中化解和专项治理活动;
 
  (三)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的发生;
 
  (四)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登记(录入)、调解统计和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五)检查、督促生效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履行情况;
 
  (六)完成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掌握相关行业知识,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三)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成年公民,年龄在25至35周岁,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有人民调解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二)正在接受监察、纪检、司法部门调查的;
 
  (三)现任国家公职人员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14日(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蓬江区司法局政工办(地址:江门市篁庄大道西10号1幢302室,联系电话:3210412)。
 
  (三)应聘方式: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把该表格的电子版(须带电子照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电子邮箱(jmpjsfj@163.com)。请在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公开招聘专职调解员”字样。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和实施,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和实施,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范围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及招考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待定,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
 
  五、体检
 
  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及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察,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递补。
 
  六、考察
 
  用人单位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雇用,可依次替补人选。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江门市蓬江区政务网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的,可向江门市蓬江司法局提出,投诉电话是:3230836。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薪酬待遇
 
  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年薪约6万元(含五险一金)。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个人需缴纳社保、公积金费用个人部分及个人所得税。
 
  本公告由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负责解释,联系人:钟生,联系电话:3230801。
 
  附件: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
 
  江门市蓬江区司法局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