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石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聘37人公告

来源: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10-31 11:09:16

  石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石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交警大队工作人员37名。


  二、招聘对象


  符合职业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四)应聘勤务岗位,须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应聘文职岗位,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五)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良好,综合素质较高,政历清白,无违法犯罪记录,语言表达流利,有较强的责任心;


  (六)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工作职责


  (一)路面勤务、事故处理人员20名(勤务)


  协助民警从事路面执勤、事故调解、案件办理等各项工作,有驾驶证者优先;


  (二)驾驶员1名(勤务)


  男性,具有C1(含)以上驾驶资格,退伍军人或持有B1(含)以上驾驶证者优先;


  (三)内勤2名(文职)


  协助民警从事材料文书撰写,各类材料的转递、整理、归档,文字处理等工作。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文秘等文科专业优先;文字功底好,擅长写作,思路清晰,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有公务机关文字岗位工作经验者、有C1驾驶证(含以上)者优先;


  (四)122指挥中心接线员3名(文职)


  协助民警指挥派警,接受群众电话报警或求助、咨询、投诉等各项工作。


  (五)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及交通规划人员2名(文职)


  协助民警做好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管理、研究、规划、指导道路交通组织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有C1驾驶证(含以上)者优先。


  (六)窗口人员7名(文职)


  协助民警办理车辆管理工作、驾驶人管理工作或交通违法处理工作。


  (七)网络维护人员1名(文职)


  男性,计算机相关专业,主要负责网络、电话及各类设备的调试和维护,掌握外置设备的安装和简单维护技能,能熟练使用电脑及有关办公软件,参与网络维护、软件开发和安装等工作。


  (八)宣传人员1名(文职)


  协助民警做好各项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男性,具有一定文字功底,持有C1驾驶证,泉州籍人士。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三个月,正式录用后每月工资2800--3500元(另统一缴纳五险一金),提供住宿及伙食补助。


  六、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报名所带材料: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或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书扫描发送至3150679621@qq.com邮箱并注明应聘岗位。


  报名地点:石狮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09室(石狮市大同路85号)。


  联系电话:88586207,联系人:蔡警官。


  石狮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