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广州市教育系统“优才计划”校园教师招聘86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10-31 09:14:08
  2018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为更好地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广州市教育系统工作,我市决定于2018年10-12月在长春、南京公开招聘86名编制内教师及教科研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详见《2018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岗位详见《2018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长春考点)岗位需求表》(附件2)、《2018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南京考点)岗位需求表》(附件3)。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毕业生(即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应为18至35周岁(即1982年11月30日至2000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年龄为45周岁以下(即1972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 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 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及流程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并在网上或“优才计划”APP上确认的方式。
 
  报名前举行现场宣讲会,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情况介绍,以及现场答疑等。宣讲会结束后随即进行现场报名。
 
  现场宣讲会的时间、地点:
 
  长春考点:2018年11月14日09:00时在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多功能厅(二);
 
  南京考点:2018年11月28日09:00时在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电教楼313。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及时间:
 
  长春考点地点: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多功能厅(三);
 
  时间:2018年11月14日10:30时至16:30时;
 
  南京考点地点: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电教楼113;
 
  时间:2018年11月28日10:30时至16:30时。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核。
 
  2.报名方法及流程:
 
  (1)考生本人到报考单位所属位置报名和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有效居民身份证、能证明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材料(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19年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如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签署承诺书,现场通过微信、QQ、浏览器等工具或“优才计划”APP扫描职位二维码绑定应聘岗位;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优才计划”APP或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优才计划”专栏(以下简称“优才计划”专栏)中的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确认。
 
  注意事项:
 
  1. 现场报名只接受考生本人参加,不接受他人代报。
 
  2. 每位考生在同一个考点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长春考点已经签约的考生,南京考点不再接受报名申请。
 
  3. 已绑定应聘岗位的考生如想更换报考单位(岗位),可回原报考单位解除绑定一次,再重新进行岗位绑定(注:每位考生只能解绑一次);
 
  4. 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4),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专业目录或无专业代码,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也可报考。
 
  5. 建议考生下载“优才计划”APP并注册登陆,届时均可在手机APP客户端处理现场报名、确认等流程,以及查询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签约名单等信息。为避免现场报名当日网络拥堵,敬请各位考生务必提前下载“优才计划”APP并实名注册相关信息,报名当日即可采用“优才计划”APP现场手机扫描二维码报名和确认。“优才计划”APP下载网址:http://www.hrssgz.gov.cn/GzKsxt_sydwkl2006_02_20/ycjh/app/download.html
 
  (二)网上报名确认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优才计划”APP或登录“优才计划”专栏中的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确认时间:
 
  长春考点:2018年11月14日10:00时至20:00时;
 
  南京考点:2018年11月28日10:00时至20:00时。
 
  “优才计划”APP确认流程:下载“优才计划”APP并注册登陆——填报资料并上传照片——提交并确认报名成功。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事业单位校园招聘“优才计划”专栏确认流程:注册登陆——填报资料并上传照片——提交并确认报名成功。
 
  (三)准考证打印
 
  1. 准考证打印时间:
 
  长春考点:预计2018年11月16日12: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南京考点:预计2018年11月30日12:00后(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综合成绩为百分制。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30%和70%。
 
  笔试考试内容为与招聘岗位对应相关专业知识;面试形式为试讲、专业技能测评等,具体另行通知。
 
  (一)笔试
 
  1. 笔试时间和地点:
 
  长春考点:时间:预计在2018年11月17日上午;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南京考点:时间:预计在2018年12月1日上午;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
 
  2. 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3. 笔试成绩和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优才计划”专栏、“广州优才计划”微信公众号、“优才计划”APP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4.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视实际情况开考或相应减少或取消岗位。
 
  5.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员,经网上报名、现场资格核查通过后,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面试成绩为最终总成绩。
 
  (二)面试
 
  1. 时间:笔试次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 地点: (具体以通知为准)。
 
  3.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 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5. 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现场签约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和签约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优才计划”专栏、“广州优才计划”微信公众号、“优才计划”APP上公布,考生可通过上述渠道查询。
 
  面试次日,招聘单位将与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具体另行通知),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
 
  七、考察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在毕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
 
  (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内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政策。
 
  十、注意事项
 
  (一)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入失信人员名单。
 
  (三)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十一、其他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二)有关考试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结果公示等请通过“优才计划”APP手机客户端或“优才计划”专栏(www.hrssgz.gov.cn)查询,也可关注“广州优才计划”微信公众号。
 
  (三)未尽事宜,以广州市教育局解释为准。
 
  附件:1-4下载
 
  1、2018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长春、南京考点)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一览表.xls
 
  2、2018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长春考点)岗位需求表.xls
 
  3、2018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优才计划”(南京考点)岗位需求表.xls
 
  4、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广州市教育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