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哈尔滨工程大学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公告

来源:哈尔滨工程大学人力资源处 2018-10-24 15:36:45
  哈尔滨工程大学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


  哈尔滨工程大学坐落于美丽的松花江畔——北国冰城哈尔滨市。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3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工程学院(“哈军工”)。1970年,在“哈军工”原址,以海军工程系全建制及其他各系(部)部分干部教师为基础,组建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4年,更名为哈尔滨工程大学;1996年,进入首批“211工程”建设高校行列;2011年,进入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行列。学校现隶属于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是我国“三海一核”(船舶工业、海军装备、海洋开发、核能应用)领域重要的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


  学校以鲜明的“三海一核”特色优势,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在全国第四轮一级学科评估中,“双一流”建设重点学科船舶与海洋工程获评A+,现有一级博士点学科均获B级以上评价,13个学科进入全国前30%,学科整体评价取得历史最好成绩。


  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1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7个,本科招生专业5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防特色学科11个、国防特色专业7个,材料科学、工程学、化学进入ESI全球前1%行列。学校是首批入选“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并被教育部、总政治部列入“21世纪人才强军计划”,是海军在东北地区唯一选拔培养后备军官的依托学校。学校青岛船舶科技园占地150亩,建筑面积18万平米,建设“一院一园一中心”, 包括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技术研究院,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创新科技园和军民融合舰船装备技术保障中心。围绕海洋科技和军民融合两大主题,加强前沿技术、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和成熟项目产业化落地,建设军民结合、产学研一体的科技协同创新服务平台。目前,3.3万平方米办公孵化楼(一期)、1.1万平方米中试基地投入使用,6.7万平方米人才公寓完工,2.8万平方米办公孵化楼(二期)已经封顶,预计今年投入使用。


  学校历来有重视科研工作的传统,不仅以国内第一艘实验潜艇、第一艘水翼艇、第一台舰载计算机、第一套条带测深仪等数十项填补国内空白的重大科研成果著称,而且还以双工型潜器、气垫船、梯度声速仪等成果摘取过世界第一的桂冠。学校在船海核领域保持着很强的技术储备,水下机器人、船舶减摇、船舶动力、组合导航、水声定位、核动力仿真、大型船舶仿真验证等技术居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地位,现已成为我国舰船科学技术基础和应用研究的主力军之一、海军先进技术装备研制的重点单位、我国发展海洋高技术的重要依托力量。当前,学校是我国深海油气开发最核心装备3000米半潜式钻井平台、3000米起重铺管船的设计研发单位之一,是“深海空间站工程”六个系统中三个系统的牵头单位,是“蛟龙号”7000米载人潜水器水下导航定位系统国产化的装备提供方,为我国首条三体搜救艇、万箱集装箱船、自升式钻井平台等新船型开发及深海工程装备研发提供了全面的基础技术支撑。“十一五”以来,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攻关、国家和国防“973”计划及“863”计划、国防预研和型号等一大批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280余项。2017年科技经费到款突破13亿元。


  一、人才引进支持政策


  1.杰出领军人才:具有较强学术领导力,在所从事领域的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备引领相关学科群赶超或保持国际领先水平的能力。杰出领军人才具体包括:海外著名大学教授、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千人计划”长期专家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等。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对于学校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科带头人年龄要求可适度放宽。


  年薪:提供50-120万元年薪。


  平台:根据需要提供自然科学类不低于3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不低于100万元的科研启动及学科建设配套经费;


  根据需要提供20-150平方米办公及实验用房;


  根据需要配置重要实验仪器设备,优先使用现有实验设备;


  出国研究、交流访问等诸方面给予特别优惠政策。


  团队:支持学术团队整体引进;


  配备学术秘书;


  赋予团队在人员引进、晋升、分配及评价等方面权力。


  环境:享受“平安一家”安居绿色通道特惠政策。


  平稳过渡——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专人提供全方位服务;


  安家费用——一次性给予30-50万元安家费;


  一套住房——提供不低于110平方米住房1套或150-200万元购房补助;


  家属安置——解决配偶就业及子女入学问题。


  2.青年领军人才:具有较强学术影响力,在所从事领域取得国内领先或世界先进水平的学术成就,学术影响力居本领域国内外中青年学者前列。青年领军人才以未来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评国家级教学名师等为培养目标。


  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年薪:提供30-50万元年薪。


  平台:根据需要提供50-150万元科研启动及学科建设配套经费;


  根据需要提供20-120平方米办公及实验用房;


  根据需要配置重要实验仪器设备,优先使用现有实验设备;


  出国研究、交流访问等诸方面给予特别优惠政策。


  团队:支持组建学术团队;


  配备学术秘书;


  赋予团队在人员引进、晋升、分配及评价等方面权力。


  环境:享受“平安一家”安居绿色通道特惠政策。


  平稳过渡——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专人提供全方位服务;


  安家费用——次性给予30万元安家费;


  一套住房——提供不低于80平方米住房1套或100-150万元购房补助;


  家属安置——协助解决配偶就业及子女入学问题。


  3.青年拔尖人才:具有较强学术竞争力,取得突出研究成果,在所从事学科领域青年人中崭露头角的拔尖创新人才。青年拔尖人才以进入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国家“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获得“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等为培养目标。


  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年薪:提供20-30万元年薪。


  平台:根据需要提供30万元科研启动及学科建设配套经费;


  根据需要提供20-100平方米办公及实验用房;


  可直接聘为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享受学校青年学术骨干支持政策。


  团队:支持以团队骨干融入学校已有学术团队;


  支持组建青年学术团队。


  环境:一次性给予10-20万元安家费;


  提供周转房或单身宿舍,按学校有关规定提供租房及购房补贴。


  4.优秀青年教师:具有较强学术潜力,在海内外高水平大学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博士学位且拥有海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两年以上教研经历;具有良好的学术基础和成长为青年拔尖人才的潜力。


  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


  工资:享受税前底薪16-20万元(含各类保险及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并可根据工作业绩参与学院、基层团队绩效分配。


  平台:根据需要提供5-15万元科研启动及学科建设配套经费。


  团队:支持融入已有学术团队。


  环境:提供周转房或单身宿舍,若因房源紧缺不能提供,按学校有关规定提供租房及购房补贴。


  对于特别优秀、学校特别急需的人才,可不受上述引进条件及配套政策的限制,学校将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在工作和生活待遇等方面给予更优惠的政策支持。


  哈尔滨工程大学诚邀海内外英才申报“青年千人计划”


  招聘岗位及条件


  1、申报人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应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3、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4、是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5、申报人引进后应全职回国工作。一般应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


  对有突出成绩的人选,可以突破年龄、任职年限等限制,破格引进。


  岗位待遇


  为“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提供以下待遇:


  聘为教授、博士生导师;


  支持组建学术团队;


  中央财政给予提供每人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中央财政给予提供100—30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学校等额配套科研经费;


  学校提供年薪最低50万元,安家费30万元;


  学校提供不低于80平方米住房1套或100-150万元购房补助;


  协助解决配偶就业,适龄子女优先安排入读省内一流幼儿园及中小学;


  入围“千人计划”面试评审但未入选者,根据其学术水平,经研究可参照上述待遇聘任。


  若您有意向申报“青年千人计划”,请尽快将个人简历发送至rencai@hrbeu.edu.cn,我们会及时与您联系。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


  1.工作简历,并说明本人意愿要求及对应聘岗位的工作设想;


  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科研成果、主要论文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由丹丹 明 铭


  联系电话:+86-0451-82518061


  传真:0451-82569552


  联系邮箱:rencai@hrbeu.edu.cn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哈尔滨工程大学人力资源处


  邮 编: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