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招聘卫生专技人27人员简章

来源: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 2018-10-23 16:22:57

  2018年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一、医院简介及招聘计划


  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位于牡丹区南部新城核心地段,南邻南外环路,北靠万福河湿地公园,东临开发区生态园区,西邻西安路,位置优越,环境良好,交通便利,距市区中心仅有5公里。是牡丹区唯一一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集医疗、预防、康复、保健、急救、公共卫生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医院,开放床位400张,年门诊量5万余人次,住院病人3千余人次。该院肩负着全区严重精神障碍、心理障碍及睡眠障碍人群的治疗预防、康复指导及宣传教育工作。为省级先进集体、市级文明单位、市级卫生先进单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有关政策,结合医院发展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招聘岗位与报名资格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表1。


  (二)报名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应聘人员须为国家统招普通全日制毕业生(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户籍不限。


  4、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2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5、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6、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本人现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如实填写《2018年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执业资格证等材料的扫描件及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电子版照片发送到邮箱mdqjsbyyrsk@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报考岗位+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及方向”。对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网上报名截止2018年  11 月 7 日 17 :00,凡不提供报考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核。


  2、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提供材料范围与网上报名相同。


  报名时间:2018年 11 月 1 日—11 月 7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30—5:00  )


  报名地点: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住院部一楼大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18年 11 月 8 日(上午 8:00—12:00  下午 1:30—5:00  )在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住院部一楼大厅) 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初审和考试前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已通过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018年11月 9 日(上午10 :00)在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院住院部一楼大厅,公示栏张贴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同时领取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若存在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急需紧缺型人才岗位按实有报名人数参加笔试,其他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的比例核减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实行百分制,全部采用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均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


  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档案审核等方面情况。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或经审查档案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


  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聘用及待遇


  1、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拟聘用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纳入医院人员编制控制总量内管理。期间申请离职的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将新进人员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实行统一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本着“平等、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组织实施。


  有关招聘信息将通过牡丹区人民政府网和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报名邮箱:mdqjsbyyrsk@163.com


  联系电话:18053029079


  监督电话:0530—3966052    0530—6208991


  附件1:2018年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统计表


  附件2:2018年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菏泽市牡丹区精神病医院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