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南通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招聘管理人员10人公告

来源:崇川人力资源网 2018-10-23 14:53:36

  2018年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管理人员公告


  因检察工作需要,经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管理人员10名,其中辅助文员5名,综合文员3名,网管1名,财务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至2000年10月期间出生);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


  6、具体招聘岗位、对象、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管理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或犯罪受过党纪、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二、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0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报名考试费100元。


  (2)报名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123号南通大饭店对面)检察为民服务中心。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者根据岗位代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2018年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自行打印带至报名现场)。经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不接受代报名。


  (3)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招聘数,直至取消。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者,符合其它招聘岗位条件的,可改报其它岗位。具体报名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二)技能测试


  报考01岗位参加计算机速录。以专用打字测试软件进行10分钟汉字输入测试。辅助文员达到80字/分钟,正确率90%以上为合格。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王码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智能ABC、微软全拼、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紫光拼音等常规输入法(可根据考生报名信息中注明的输入法预装其他输入法、速录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储存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和词库。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


  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技能测试合格者,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主要内容涉及语言文字、时事政治、常识、法律基础知识、作文等,其中计算机、财会等专业知识选做。


  技能测试和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或崇川人力资源网公告为准。笔试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基础加分


  报考人员,进行学历基础和岗位优势加分审核。


  学历加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加2分;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加1分。02岗位曾从事新媒体工作或者在市级以上纸媒公开发表1000字以上文章的,经审核可加1分;04岗位有从事财会财务工作经历者可加1分。


  (六)总成绩计算


  报考各岗位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基础加分之和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实际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时,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直至名额补足。


  (八)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川人力资源网上进行公示。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本人明确放弃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直至名额补足。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按规定办结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三、人员性质及基本待遇


  新招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工资待遇按《崇川社工管理办法(试行)》统一规定的相应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劳动合同原则上三年一签,首次用工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其他事项


  1、笔试、面试均使用同一准考证。考试时需携带并出示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2、本简章由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0513-83574050;


  监督电话:0513-85010329。


  附件1: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崇川区公开招聘崇川区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