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宜宾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三江人才网 2018-10-23 10:04:45

  宜宾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关于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宜宾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是宜宾市残联的直属事业单位,根据现有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自愿报名方式,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条件


  (一)招聘名额:办公室文秘1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


  3.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中国语言文学,中文应用,华文教育,应用语言学,古典文献,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秘书学,文秘(学),中文秘书教育,现代秘书,中文,中文教育,新闻学,新闻,历史学,世界历史,哲学,思想政治教育、法学、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社会工作、知识产权专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要求和考试时间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6日-31日(周末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宜宾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宜宾市中山街142号市委大院内纪委楼410),联系电话:0831-8223739。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携带资料


  1.填写《报名表》一份。


  2.查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3.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现场审查考生资格。免收报名费。


  (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及聘用录取


  (一)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进行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写作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笔试成绩前六名进入面试(如面试仅有1人,可根据实际面试情况确定是否录取),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二)体检。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聘用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要求。


  (1)体检在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录用标准执行,可根据需要增加体检项目。


  (3)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公示5 个工作日。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有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通过公示确认的人员即取得聘用资格。


  五、待遇及管理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单位随后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道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用工性质为聘用合同制,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工资待遇为3200元/月,按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聘用人员自付),差旅费按规定执行,与在编职工同等劳保福利,年终根据聘用人员现实表现和工作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年度绩效奖,单位提供工作早、午餐。


  因违法违纪、不服从管理或不能胜任工作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预见因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合同终止。


  本公告由宜宾市残疾人联合会(电话:0831-8223739)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宜宾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宜宾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