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德州市国土资源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分局招聘2人简章

来源: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 2018-10-23 09:15:33

  德州市国土资源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满足国土资源事业发展需要,德州市国土资源局运河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3年10月22日至2000年10月22日之间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未过处理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具体岗位要求


  (一)主要从事分局土地业务。


  (二)土地资源相关专业。


  (三)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四)招聘工作人员2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30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需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dzsgtzyjrsk@163.com。


  (三)报名材料:《德州市国土资源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以及经本人签字后的扫描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四、面试


  (一)考生须持身份证、《德州市国土资源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出现应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专业与土地管理专业的相符程度和学历高低确定考察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德州市国土资源局招聘主管科室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聘用及待遇


  (一)经考察、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试用期2个月。


  (二)工资为试用期期间每人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后每人每月3000元(均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食宿自理。


  七、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德州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4-2188559。


  附件下载:德州市国土资源局运河经济开发区分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德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22日